比如說一個作家寫了一本關於基督教的小說,把基督教宣揚得多麼多麼好,作品也深受人民愛戴,但是有一天人們挖出了這個作家的黑歷史,這時大家才知道,原來作者本人是不信基督教的,甚至在一些私人場合宣稱基督教就是邪教,還說當時寫的那本關於基督教的書是亂編的,他本人是不相信書中的內容的。

以上只是一個例子,其中的基督教也可以換成佛教或其它什麼東西,這不重要。我只想問的是:一部作品的好壞與作者本人有沒有關係?我們在談作品時應不應該把作者考慮進來?為什麼?


謝邀。韓愈曾言:文以貫道。宋理學家周敦頤《通書·文辭》曾說:「文所以載道也。輪轅飾而人弗庸,徒飾也,況虛車乎」。說的是文章就像車馬,道就像車上載的貨物,通過車的運載,可以到達目的地。文,也就是傳播「道」的手段和工具。

但這話有個前提,那就是你的文,真的是「承道之文」,是論述宣貫自己思想道理的文章,是經義,是論策,是真文。

中華傳統文化里真的稱得上「有教化之功」的篇章,,從《三字經》到《論語》,從《送東陽馬生序》到《師說》,從《過秦論》到《六國論》,都是作者思想的「載道之文」,至少在寫作的當下真實思想或者理想的抒發。至於這個作者自己能不能做到文章中的思想,個人認為並不能作為衡量一部作品的指標之一。荀子一路「批聖」,罵過的人不知凡幾,「性本惡」與性本善」之爭至今猶存,是他寫的《荀子》不是好書,還是以孟子為首的這些思想家不是好人呢?至於以小說家為首的「史集」類的作者們,就更談不到「文如其人」了。你說史學家應該像史書里的誰呢,還是小說家應該跟小說的主人公一樣?李白「夢遊天姥」,那他的「吟留別」就不華美非常了?我覺得這個角度上說,完全就是無從談起。至於那些花團錦簇的官面文章,有些東西寫的作者自己都不敢信,寫出來徒增笑耳,不談也罷。所以啊,先分類,看清寫的是什麼文章,再說作者跟文章應不應該一體。多數時候,凡是下筆言之有物、振聾發聵,抑或是妙趣橫生、引人深思的,文章便是好文章,作者就隨它去吧,不可因人廢文,不妨因文廢人。


謝邀。

按照艾布拉姆斯的文學四要素觀點來看,任何一部文學作品都是由作家、作品、讀者和世界四部分組成。作家通過作品描述自己所理解的世界,並以此呈現給讀者。在中國的文學理論中也同樣有文如其人的說法。

但並非所有情況都符合這種結論,例如在知乎上曾經討論過的郭沫若就是很好的例子。很多時候我們會發現作家的個人生活和作品的內容情感並非相符甚至是完全相反。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都會有與題主同樣的問題:當作者和作品內容氣質並不符合是,它是否還是優秀的文學作品。簡單來說就是作者和作品之間是否存在必然的關聯性,二者是否可以割裂開。

其實這種討論在學界已經進行了很多年,各流派的文學理論也都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來回答。正如艾布拉姆斯的觀點,每一部文學作品無疑都是作者對自己所觀察到的世界經過藝術加工後的產物,因此作品中也的確包含了作者的態度和情感。在題目中,並非基督教徒、甚至反對基督教的作者創作出了一部描寫基督教的作品。那麼作品中無論對宗教的態度是贊同還是反對,它都必然和作者本人的人生態度、情感以及視角有聯繫。也正是這些賦予了作品本身的情感態度。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作者雖然是作品內容的基礎,但是作品並非和作者是完全關聯的。還以郭沫若舉例,《女神》一直都是五四時期詩歌中的代表作。其中渴望新生,歌頌革命的激情也的的確確激勵了許多人。那麼,是否能夠因為郭在建國後的一些個人問題就完全否定其作品的價值?答案是顯然易見的。

法國文學評論家羅蘭·巴特提出過『作者已死』的觀點。他認為在一部作品在完成之際,作者就已經死亡,剩下的文化創作工作,就是讀者的權利了。唯有作者死亡,讀者才能誕生,所有閱讀活動,都是讀者心靈與一個寫定的『文本』的對話,價值就在這個過程中被創造出來。也就是說,在文學作品的分析中,不應受作者本人的情感態度的限制,而是只從作品本身、從文本分析的角度來看待文學作品。

因此用一句話來概括,作者與作品有必然的聯繫,正是作者的個人經歷與思想創造了作品內容,但是在分析作品的時候也不應完全受作者本人的主觀看法的影響。假使有一個人創作出了一部正面描寫基督教的作品,只要這部作品的內容、技巧、結構等方面足夠優秀,即便作者本人對基督教是抵制的態度,也仍然不會影響這部作品的優秀。


記得宗璞的《野葫蘆引》里,有一句評價衛葑(衛葑出身名門,物理系高材生,放棄了學者、教授的身份和前途,選擇信奉、追隨並獻身於共產主義事業)的話:「他信他所不愛的,愛他所不信的。」因為作為衛葑而言,他喜歡的還是那些小布爾喬亞的生活方式,他的審美方向是凌雪妍和澹臺玹這樣才貌雙全、情趣盎然的名門閨秀,而非何曼那種激進但無趣的「進步青年」,他也感覺到了延安方面不尊重文化的問題,但他願意用一種苦行僧式的方式來向他的信仰獻祭。我覺得這是很多人的精神追求:成為更完美的自己。作家在作品中,渴望展現自己達不到的、一直夢想的、難以企及的生活,也是這樣一種情懷吧。


對外國文學不夠了解,故以中國文學為例。

中國文學史上有陶淵明(早期評價他的品節高蹈出塵和後期評價他的文字質而實腴)和魏收(文高品卑)的例子。也有人終其一生,踐行他們所寫的,但是沒有留下印記,可能就文學本身就必須承認「文」。

如果是作品的好壞,這是要取決於站在作品本位還是作者本位,傾向而已,沒有對錯。可以明確的是,大多數文學作品的「我」不能完全等於作者。

如果是人的好壞,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對於一般文學來說,寫出來沒有做到並不可恥,畢竟是文學;對於網文來說,寫出來做到了,那就有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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