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有不少這種情況,但是為什麼沒有人在網上問或者回答這種問題,只要一搜這類問題,基本上就都是為了結婚買房彩禮嫁妝之類鬧的雙方都很不好看的,很多這種回答看多了的小青年,估計都開始恐婚了,現實中真的有這麼多遇人不淑的漢子妹子嗎?


為什麼生活里很少有女方家同意未婚先孕然後再談論彩禮和婚期?


看到這個問題,我想起前段時間和我朋友散步,聊到一個事情,她認識的一對老教授夫妻,在本地有兩套房,都屬於大戶型。

老夫妻就一個獨生子,兒子最近談了個女朋友,對方家庭也不錯,公務員家庭。

小兩口感覺好,雙方門當戶對,理所當然坐一起談婚論嫁,老教授夫妻,覺得雙方家庭差不多,一人出部分錢給孩子付套新房首付,他們出150萬,女方出100萬就可以了。

結果提出來後,對方不搭話。

夫妻倆鬱悶了,想想畢竟自己是兒子,那就婚房自己出吧。裝修另一套180平方的給孩子做新房。

結果兒子不樂意了,他要求賣了這套買新房。關鍵堅持要扯證後買。

老教授學法律的,基本這套房這麼操作一半就送媳婦了。當然不樂意,差不多300萬。換誰誰心疼,夫妻兩個一輩子也是勤勤懇懇,努力奮鬥來的。

但是兒子又挑剔,輕易不願意結婚,就怕反對破壞了他姻緣,孩子難受。

當然老夫妻最後妥協了。

小兩口順順利利結婚了。

朋友和我說:這兒子太不懂事了,自己的錢也罷了,父母辛苦的錢說送就送。看來以後我們養孩子還是得給他這方面引導教育一下。

我聽了這個故事後,我也換位思考了一下,換我,我願意不?

我也不願意,因為沒人掙錢容易,如果媳婦和兒子感情很多年,看得出來她人品,夫妻兩個也磨合好了,一看就是可以互相依靠,攜手一生的,我願意。

我兒子掙的錢,他全給她,我都不反對。

但憑什麼我夫妻兩個辛苦掙的錢要在我和她還沒有感情的基礎上白送她?

大概是我不夠聖母。

當然,不聖母的不止我一個,我另外一個朋友也說:以前想兒子結婚給他一套房,寫他名字,現在看多了,怕他被愛情沖昏頭腦,只給居住權了,要不雙方各自出資,讓我家出,我就只給居住權。

我覺得這樣想法家長並不少,可能還是房子太貴了,佔一個家庭資產的比重太高了。

虧不起。


這麼說吧 不但網上很少有 現實里也很少有。買房可以算得上是大部分中國人一個終身大事了,房本上名字直接決定了房子的所有人。普通人成長到結婚的年齡基本是賺不到一套房子的錢,一個普通人,他家裡人出個幾十萬,女方再出一部分,讓他跟一個相處了幾年的女朋友買房子,房子只寫女方的名字。你要說這家人腦子沒毛病我肯定是不認同的,將來他離婚了 被掃地出門,凈身出戶,打官司都打不贏。離婚率越來越高的這個社會,誰敢保證自己的婚姻會一直很好的持續下去。你是個好人,會一輩子對另一半負責,你能保證她也同樣如此嗎?


你猜有沒有這樣的男人:

結婚前把自己的存款和所有資產、自己父母的存款和所有資產全部匯到女方名下,婚後自己和父母靠女方每個月給的零花錢生活?


多著呢,男方全款寫女方名,還送車,最好不結婚的那種!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