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即使天氣溫度沒有人體溫度高但打在人身上還是會覺得熱?
人體溫度我記得36度多,但是30多度的天就能把我熱死(。
謝邀~
這個可能牽扯到生物學,具體我不懂。就像我們洗腳的時候,泡著不動不覺得熱,一動就會有燙的感覺,可能因為人體有一定的溫度調節能力和自我防護能力,絨毛透過你的感知告訴你感覺,讓你知道自己的所處環境和做好防範。
我的理解是單位時間下26度的空氣能帶走的身體熱量有點趕不上身體產生的熱量 然後就會出汗來彌補 如果是濕熱的空氣還會妨礙排汗 讓你更熱
人體皮膚溫度才33左右,外界溫度不高過這個值都還好
心靜自然涼
因為你是恆溫的,也就是說你會產熱,也必須要散熱,這樣才能保持恆定溫度。天氣熱了,周圍空氣溫度也就高了,所以你的皮膚和空氣的溫度差就比天氣冷的時候小,自然散熱效果就不明顯,所以你會感覺熱。想想看,你的電腦cpu在一般情況下,夏天的溫度是不是比冬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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