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具體場景案例和普世原則衝突的問題不好回答,有些人天生天賦異稟,頭腦冷靜,卻要橫眉冷對千夫指。

絕大多數,只要不是心裡有問題,我都比較支持《成為簡奧斯丁》里的一段話:

不要在任何東西面前失去自我,哪怕是教條,哪怕是別人的目光,哪怕是愛情。—

這樣的三觀沒什麼問題,因為,菲茨傑拉德曾說:

一個人能同時保有全然相反的兩種觀念,還能正常行事,是第一流智慧的標誌。


有個醫生說過,大家權當一樂。

生氣發出來得肝癌,不發得胃癌。


憋死活該,活該被欺負,自願的,無話可說,因為我以前就是這樣敏感的人。太在意別人感受了委屈自己,後來受不了了改變了自己的個性,吸引一群朋友,不請自來,呵,人就是這樣,找尋無數個以前的自己的影子。


有個度。如果是觸及底線的原則性問題沒必要忍。但如果只是就某件事看法或者想法不一致的話沒必要表現出過於激烈的攻擊性。就事論事就好了,不用非得說服別人認同自己。如果在這個過程,你發現你們的認知或者三觀根本就不一致,那麼之後可能也不會再有進一步的關係,這個時候就更沒必要去在意,畢竟和自己也沒什麼關係了不是。害,個人的一點兒小想法。


取悅自己是一門學問。

在取悅自己的基礎上不傷害他人是一種修養。


反面教材來了。

1.我的貓放在外地出租屋,被借住屋子的室友不小心弄丟了。整整半個月,她沒有出門找過一次貓,除了把房租轉給我沒有向我說過一句話。

直到昨天,我們在宿舍群聊天,她才提起這件事,說自己不知道怎麼說合適,所以一直沒有道歉。可昨天她也僅僅說了一句抱歉而已,加上解釋不超過三句話,話題迅速被轉移到宿舍的其他事上。

昨天,我看到她在朋友圈為好友死去的貓感傷,我知道她心中應該是對我感到抱歉的,可我還是很想問她,我的貓呢?她的「抱歉」是不是和「抱歉弄丟你一本書」一樣輕描淡寫?她想過做些什麼找回貓、或者安慰我嗎?

但我最終在宿舍群里也只是玩笑般回了一句「哼,終於知道和我說了」。

其實我沒有原諒她,我很想和她發脾氣,早在之前我已經在夢裡把她大罵了一頓,可是在現實中我甚至連不開心都沒有表露出來。一半是因為不知道怎麼和她說,一半是覺得把話題挑回去沒意思。

可是我放下了嗎?

我快氣死了。

2.算了。

3.算了。

本來看到這個問題,我可以在下面列出至少三件這樣的事,被別人冒犯,心裡氣得要死,表面上卻連一句「你這麼做不對,而且你讓我不開心」都說不出口。

其實讓我不開心的人本身都不錯,她們也有很多關心我、對我好的時候,可是當她們有意或無意冒犯到我時,我都習慣性地忍下來,把氣憋在心裡。久而久之,這些事就成了一個又一個的結。我不會因為一個心結而放棄朋友,可每當產生一個新的結,就會把未處理的舊事(或者說過去的那種負面情緒)激活,讓我無比憤怒、無比憋屈、心中掀著桌子吶喊「我再也不要和你做朋友了!」長此以往,我痛恨自己的沉默,更害怕自己成為一個對人不對事的人。

我羨慕那些能夠當場說出來的人,大學我所見過的「得罪別人」的人最終也沒有和那個「別人」鬧翻,相反,兩個人吵一架也好、平和地理論也罷,最終兩人的關係都沒有變得更糟,甚至有的變得更加和諧。

如果能夠說出來,千萬不要憋著。說出來只是針對一件事,不會破壞你和對方的關係。事情80%會被解決(概率是我編的),你的邊界也大概率能從此得到保護,退一萬步,就算事情沒解決,發泄一頓心裡至少好受些。

很遺憾的是我似乎已經形成了習慣,從小到大,我幾乎沒有和親人、女友之外的身邊人吵過架,可是我「憋著」的那些對象並沒有因此和我關係更好,也從始至終都沒有意識到TA的某個行為有多麼令我憤怒和受傷。

而我在一次又一次的憋屈中顯得氣急敗壞、小肚雞腸、甚至可能會有些好戰(就是那種期待「快來個人把我惹急了我好罵你一頓」的心理),而且當逮著機會(比如現在編輯的這個答案)時,我會一遍又一遍絮絮叨叨地重複過去的事,可能只是芝麻大的小事,我重複地提起,重複地讓自己不開心,又重複地試圖通過這樣的行為發泄本該在當時消除乾淨的怒火。我討厭這樣碎嘴的自己,也不喜歡懦弱而無謂忍讓的自己,我也知道這樣不好,可是習慣使然,改起來實在太費力。

如果你還沒有形成這樣的習慣,一定記住:

不要委屈自己,

不要擔心表達自己的感受會得罪別人,

不要覺得忍讓會保護你、或者保護你和別人的關係,

也不要覺得「說出來」等於破壞關係。

至少我所見的,能夠說出來的人總是要過得快活一些。


如果是為了讓對方也不舒服那大可沒有必要 如果是因為想讓對方知道他讓你不舒服了那我認為沒有什麼問題

畢竟得罪人無非就是讓他不開心 但是他有沒有把這個當成得罪是他自身的情況決定的

如果一個人讓別人不舒服而且在別人說出來之後自己反而很怨懟拿這種人忍著也沒必要 反過來也是同樣的道理


我挺羨慕的,這種人才是有大智慧吧,如果做不到長袖善舞,最起碼自己過得舒服。

在我還沒怎麼長的人生經驗中,越是這種「自私」地人,別人越不敢得罪,越是在意別人的人,最後過得越憋屈。

補充:但這種事需要有個度,比如違法,或者侵害他人權益。


我個人是比較欣賞這樣的做法吧,因為本人曾經是個寧可自己難受也不讓別人不舒服的人,真的是很難受的一段經歷。不過,得罪也是要分人的,有些人得罪不起就不要硬剛來,不然可能以後你會更不舒服,手動狗頭。


謝邀。

這個說三觀不知道合適不合適,個人覺得,這僅僅是性格的一部分。而且,它可能會隨著時間或者外部環境原因而改變。

我的十五歲,喜歡一個男生,就是那種肆意的張揚的,生怕誰不知道的那種喜歡。十五歲的叛逆期,因為喜歡他,居然常常躲在宿舍里買醉,還去買萬寶路的香煙抽,一邊抽煙喝酒一邊讀安妮寶貝,還覺得自己文藝的不行。

在全天下都清楚我的心意的時候,有一個姑娘(當然這是現在的我對她的稱呼,放在那時,可以腦補一下一個不良又文藝的女青年會怎麼稱呼一個綠茶)整日纏著那個男生,搔首弄姿又洋裝孱弱。我在現場的時候,可能迫於我一貫潑辣的形象,她也沒敢做出過越距的行為。在我某次自以為很酷的逃課的那天晚上回到宿舍,聽到同宿舍姐妹說他們在教室里打情罵俏,我就忍不了了,衝到那姑娘宿舍推門就破口大罵,後來被他們宿舍人給推出來,我就坐在我宿舍對著對門罵了大半夜,據說她躲在裡面一直哭。

這是十五歲的我,喜歡那個人五六年,那個人肆無忌憚的傷害了我五六年,很多朋友不理解,我這樣的人怎麼可能被人傷害到。我說,這可能就是傳說中的一物降一物。後來,對於那個人,說不喜歡忽然就不喜歡了,也可能是出現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吧,但我不記得了。

二十一歲,我喜歡上另外一個男孩子。彼時的我已經莫名的有些自卑了。那個男生很帥,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有一雙燦若寒星的眼睛,和溫柔的嗓音。但因為我的自卑,他看向我的時候我總是假裝驕傲的不理會他。因為自知配不上,便從沒想過開始。

可是,他偏來招惹我。最終沒能抵過他輕輕的揉揉我亂糟糟的頭髮,跟我說的那句,好喜歡你。

因為這一句話,我又回到了過去的那個自己。朋友都說,太帥的男人靠不住,一看就會很薄情。我通通都要罵回去。我的男生朋友都不喜歡他,常在我面前說他靠不住,我就一一回懟,為了他,我願意與全世界為敵。

可最後,我還是失去了他。在某個下雨天,我閨蜜看到他在公交車站抱了別的女孩子。那個,他處了好多年的女朋友。

那個時候的我,不會跑去罵他了,也不會去罵那個無辜的女孩子。那時候的自己,就好像是夜空里剛剛亮起的星,好不容易發出微弱的光芒,覺得自己還不錯,月亮出來了,自己忽然就黯淡下來,那種沮喪,那種不為人知的跌宕心路只有自己體會。

於是,我只是悄無聲息的走了。怕走的太狼狽,太難看,還刻意在離開那座城的時候換掉了手機號碼。儘管後來,我後悔過。後來,我一直在想,如果能有他的微信,只是默默看看他的生活永不打擾也是好的。

二十三歲,遇見我現在的愛人。怎麼說呢,第一眼看到他其實很不順眼,但二十三歲的我已經不會因為看一個人不順眼就要處處吐槽擠兌了。後來他告訴我,他第一眼看我也不順眼。我說,那好,扯平了。

和他在一起的自己是放鬆的,不會刻意去做一個怎樣的自己,但是對看不過去的事情立馬就去釋放自己的情緒,我基本上不會了。年紀越大越不會。第一,沒必要,不與傻瓜論短長。第二,越來越懶,懶得張嘴和動手。

血性還是有的,28歲的時候還因為別人觸碰到自己的底線而當面罵一個比我有勢力的多的多的人罵到被同事捂著嘴拖走。

所以,什麼樣的性格都是自己獨一無二的標籤,如果時間和環境沒能改變你,那麼恭喜你,活的那麼輕鬆與舒服。


不認同,對人對事,不同情況,處理方法不一樣,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人之所以會不舒服,是自己的邊界受到侵害。啥是邊界呢?簡單的類比一下,狗會在自己領域留下氣味,當有入侵者進入它們的領域,它們會氣憤或者恐懼,感到不舒服。啥時候會氣憤呢?當入侵者殺傷力小,比如體格小的狗。但是如果進來是體格大老虎獅子,它們反而會恐懼。

人也是一樣,當你感到不舒服了,就是因為邊界被破壞了,小時候桌上的「三八線」,青春期時候父母偷看日記,男人有小三。。。很多很多事,只要有人破壞我們的邊界,我們就會感覺不舒服。同桌是高大威猛,你的「三八線」可能要往自己這邊挪一挪了,還要忍著。

從提問的問題上看,只要有人讓我們感到不舒服,就可以得罪別人,釋放自己憤怒。其實憋著或者得罪人,不是你能決定的,而是你通過潛意識的判斷。如果隨時可以表達憤怒,得罪他人,說明你內心認為你的級別(這裡的級別分很多)和他差不多。遇到級別高的人,你需要勇氣才行,要不就得憋著。我想每個人都有和父母生活的經歷,他們也會時不時破壞我們邊界,我可以隨時表達憤怒,與父母爭吵。同事和領導,往往同事我們更容易得罪,對剛領導畢竟是少數,通常都是忍氣吞聲。

如果你一直釋放自己,表達憤怒換來只有爭吵以及兩敗俱傷。父母,同事都開始遠離你了?當你發現每個人都在遠離你時候,想一想自己的的邊界畫錯了嗎?

還有一點,不舒服的事,就一定要得罪別人才行嗎?表達憤怒的方式有很多,你知道為什麼小孩子一犯錯,家長喜歡用暴力解決嗎?因為它是最簡單的,可以快速讓孩子恐懼達到改正的效果。因為很多家長根本不想花費時間和精力去和孩子交流,這樣導致和孩子心越走越遠。有時候,自己不舒服了,可以不得罪別人,也可以釋放自己的憤怒或者恐懼,只要你願意去花費時間和精力,說不定還能得到更多的東西。當然有得寸進尺的人,我是不可能遇到的,因為我根本不會跟他玩,一直和這樣人糾纏不清,自身就有問題的。

讓你感到不舒服的事,大多來自自己的主觀想法,有時候改變一下心態,換一種心情,可能看的世界又是不一樣的。心是什麼樣的,世界就是啥樣的。


人的一生很短 為什麼難為了自己便宜了別人?去tmd的吧


自己不舒服當然是及時發泄出來比較好,至於方式方法見仁見智,所以才會有各種各樣的性格各色各樣的人吧?

但同樣,不管什麼時候多一分寬容都是比較好的選擇。所以不管是誰的錯,或者是事情因誰而起,我們可以直接跟對方挑明我們可能不是很能接受他的一些所做所為,如果關係好的話,這種事情說出來或許更好;如果關係一般的話,那無論對方會做出什麼反應,只要我們的態度不是太壞的話,那我們也心裡無愧;如果是一些不太相干的人,那就更不會造成什麼不好的影響了,當然,前提是我們不能夠以報復心理或者什麼負面情緒去直接指責人家。

當然,寫在最後,如果對方是能夠對我們的一些事情有絕對掌控權的人的話,那麼,做事情就需要三思了(比如老闆,上司之類)。當然,為人處世的方式方法終究沒有定式,但針對這一件事情而言,我想您只要靜下來好好想一下應該會做出最為妥當的處理。願生活美滿,人生得意!


我認同,我一般都是忍著的,憋的真的難受,犯噁心,很羨慕能夠當時就爆發的人,大不了就不來往,誰現在離了誰不能過,


應該是:也不讓自己難受憋著,吧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也很重要。


還是要看事情的,有些事情是寧願得罪別人也一定要做的,但有些事情則不是一定要做的。簡單來說就是衡量代價,做這件事的代價是否是你能接受的。


我以前就是不舒服就直接發泄出來,你讓我不舒服了,我憑什麼慣著你

現在我就越來越假了,心裡其實超煩你,超討厭你,我也笑嘻嘻的和你說笑

當你有人慣著的時候可以,當你一個人就別那樣做


任何事情,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凡一概而論者,均可能在具體操作中失卻中正。

具體到本題,遇到這種事,有時候可以這樣做,有時候則不行,處世之道,千變萬化,存乎一心。所謂心者,即堅守本心:以德報德,以直報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所謂道者,不可從一而論,曲直剛柔當度事而為,逞一時之快,泄眼前之憤而損長遠之計,非有遠謀,難以成大事。又,為人者,量小非君子,無度不丈夫,為鵷雛者,何以計夜鴟嘵嘵?

所以,題主所說的,這樣做是不是有問題不好評價,但「都」這樣做就有問題了。


謝邀,人活世上本就是不是一個單獨的自我了,從開始懂得世間的情感,懂得喜歡和不喜歡,有的時候所做的事情根本就不是自己所想的,表面笑嘻嘻心裡mmp,你選擇對你不喜歡的事正面反對,你是勇敢的,因為你要面對你將會面對的後果,沒有什麼認同和不認同,是你自己的選擇,你想過著真實的自己還是帶著面具的自己


這種性格很棒呀,但是如果是一個自私自利只顧自己沒有情商的話,就不太好了,許多事情不一定非要你死我活的。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