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目前看來這麼做就是最好的

專家共識:這個事情可能有爭議,或者還沒有十分明確的一邊倒證據,但是現在大部分專家都這麼看/這麼做,所以你看著辦吧

也可以說指南里很多內容就是根據專家共識編寫的,只不過指南更確切,更深思熟慮,更權威。

結論:指南>專家共識


常有人說,基於循證的指南和基於共識的指南。

其實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所有的指南都是基於證據的,無論證據質量是高是低。

當證據是高質量的,一些指導小組認為指導治療的證據不言自明,過程是循證的。

然而,當證據只是低質量或非常低質量時,為了更好的提供指導意見,常會徵詢同領域的各位專家經驗,通過共識來完善指南。

其實,專家共識也屬於低質量的循證證據之一,專家共識可不是茶話會討論一圈得出一個會議記錄。其中德爾菲法是定性預測法中最重要、最有效的一種,而且應用非常廣泛。 它本質上是一種反饋匿名函詢法 ,其做法是在對所要預測的問題徵得專家的同意後,進行整理、歸納、統計,再匿名反饋給各專家,再次徵求專家意見,再集中,再反饋,直到得到穩定的意見為止。

循證醫學是使用現有的最佳證據來指導臨床決策和實踐指南。循證證據可以包括隨機試驗、觀察性研究、病例分析、案例報告或臨床醫生個人經驗,將這些證據擺在一起,儘可能消除偏倚,才能優化結論,更好地幫助醫患做出最好的決定。

最終把證據擺在檯面,消除偏倚的方法,除了標準化的系統評價,就是眾多專家坐在一起制定共識的過程了。

通過專家共識對循證結果的解釋很重要且很必要,因為大多數臨床研究或多或少都帶有個人觀點理論,而適用於更多人的臨床指南只能在現有的機制理解和共同的價值觀的背景下得出。

儘管許多指南更容易支持基於隨機對照試驗的結論,但同樣有無數的實例挑戰隨機試驗的權威性,比如:

(1)限制不良事件發生的納入排除標準,嚴重影響到適用人群的選擇;

(2)置信區間太寬,從數據到結論帶有強推斷,從而高估療效;

(3)人口研究(如,包括年輕患者)到個體患者(如,老年患者)的代表性不足;

(4)研究方法還有待完善,無法準確客觀的記錄下治療的預後,從而低估療效。

有時,循證證據只是看起來令人信服。

所以,無論是基於證據的指南還是專家之間的共識,都不一定是權威。

臨床實踐指南還是要追溯到相關的研究,進一步評估現有證據是高質量還是低質量。然後審慎地考慮指南的證據質量和共識關於證據的解釋和權衡利益與推薦的衛生干預措施的背景。

綜上所述,不能簡單區分基於證據的指南和基於共識的指南,因為兩者都需要共識。

循證醫學和非循證醫學方法的關鍵區別在於,前者要求判斷必須與潛在證據相一致,而後者則不然。


1臨床指南

基於系統評價的證據和平衡了不同干預措施的利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能夠為患者提供最佳保健服務的推薦意見集合

2專家共識

強調專家經驗在指南制定過程中發揮的作用,其專家經驗主要來源於多學科專家代表組成的團隊針對具體臨床問題的診療方案進行共識的結果。

指南具有法律效應,在臨床工作中,若遇醫療糾紛,專家共識沒有具有法律效應,不能成為法律依據。


不願意看的拉到底最後。

循證醫學證據等級:

1. 美國預防醫學工作組(U.S.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的分級方法,可以用於評價治療或篩查的證據質量:

* I級證據:自至少一個設計良好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獲得的證據;

* II-1級證據:自設計良好的非隨機對照試驗中獲得的證據;

* II-2級證據:來自設計良好的隊列研究或病例對照研究(最好是多中心研究)的證據;

* II-3級證據:自多個帶有或不帶有干預的時間序列研究得出的證據。非對照試驗中得出的差異極為明顯的結果有時也可作為這一等級的證據;

* III級證據:來自臨床經驗、描述性研究或專家委員會報告的權威意見。

英國的國家醫療保健服務部(National Health Service) 使用另外一套以字母標識的證據分級體系。上面的美國式分級體系僅適用於治療獲干預。而在評價診斷準確性、疾病自然史和預後等方面也需要多種研究提供證據。為此牛津循證醫學中心(Oxford Centre for Evidence-based Medicine)提出了另外一套證據評價體系,可用於預防、診斷、預後、治療和危害研究等領域的研究評價:

* A級證據:具有一致性的、在不同群體中得到驗證的隨機對照臨床研究、隊列研究、全或無結論式研究、臨床決策規則;

* B級證據:具有一致性的回顧性隊列研究、前瞻性隊列研究、生態性研究、結果研究、病例對照研究,或是A級證據的外推得出的結論;

* C級證據:病例序列研究或B級證據外推得出的結論;

* D級證據:沒有關鍵性評價的專家意見,或是基於基礎醫學研究得出的證據。

總的來說,指導臨床決策的證據質量是由臨床數據的質量以及這些數據的臨床「導向性」綜合確定的。儘管上述證據分級系統之間有差異,但其目的相同:使臨床研究信息的應用者明確哪些研究更有可能是最有效的。

臨床指南會有干預措施的證據等級,專家共識會出現在指南當中。

專家共識本身證據等級很低,大概就英國分類最低級的水平。

至於單個專家/基礎研究的意見的我覺得就是博君一笑的程度

你要覺得自己是專家,那麼恭喜你,你跟院士具有相同的證據等級,但是都不足為憑

醫療決策請盡量在醫生指導下,依照指南進行,即便你具備文獻閱讀能力,也不推薦你自己上。因為就算把F1賽車給你,你也絕對開不出賽車手的水平。


從證據質量來看,指南更權威。

「專家共識」權威與否要看支撐共識的證據質量。我舉個例子比如:

某藥廠研發了針對某種疾病的新葯,然後在一些比較大的醫院相應的專科里用了半年,積累有若干臨床病例。

然後藥廠就可以把這些主任們教授們請到一起,開個研討會,與會者一致認為這個葯如何如何,然後就可以發表一個臨床用某葯治療某病的專家共識,比如《安宮牛黃丸急重症臨床應用專家共識》。

循證證據分級的方法有很多,但是不管哪裡一種方法里,沒有RCT的「專家意見」都是很靠後的。


指南大於專家共識。


指南&>文獻回顧&>RCT&>世代研究&>專家意見

或者說指南內包含了一些專家意見,但是有個優先級別跟審查的過程。


指南比專家共識權威


都差不多吧,只有臨床指導意義,好像沒有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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