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和她相親在一起的,她那時候20歲,在一起生活了8年離婚了,有個兒子也8歲了,離婚的原因就是對我失望吧!因為她心徹底冷了,我沒想過要離婚,拿離婚證也是她哄著我去的,說答應以後不再吵,看我改變,可是離婚證拿了沒幾天態度對我比以前更差,我當時也是很努力的上班,我就問她我做的不好嗎?能不能對我態度好一點,她說改一兩個月叫什麼改,有什麼資格叫,平時家裡都是她做主,每次要吵架我都是直接認慫,在一起這麼多年沒有打過她也沒凶過,我的問題就是比較好玩不顧家,沒有責任心,拿離婚證的時候她說一定要兒子,現在談戀愛了說兒子歸我,她放棄,她說給她的話每個月付3000撫養費,孩子結婚什麼事以後也都我出,我沒有同意,現在就我帶著兒子,不要她一分錢,準備過年帶回老家給我媽帶兒子,可是她又不同意,她說兒子以前那麼小都熬過來了,現在大了還送回去不可能,就說我和她選一個帶,意思就是讓我一個人帶,帶著兒子每天接送我也沒法好好上班,她真是要耗死我,偶爾她帶一下兒子,沒離婚前她是家庭主婦,都是她帶著的,現在她在外面談戀愛到處和同事聚會喝酒,也跟我說沒打算二婚,我就不明白現在她到底什麼想法,兒子撫養權現在在她那,她一直為兒子的事經常跟我聯繫,我現在也不知道怎麼辦了。不知道離婚了還管兒子的事做什麼


以前婚內她帶孩子,盡義務,現在離婚了,她光明正大玩輕輕鬆鬆談戀愛,讓你體驗體驗帶孩子的辛苦,這沒毛病啊,也沒什麼意思啊。

就是婚內我盡我的義務,現在離婚了,我該玩玩該談戀愛戀戀愛,多香啊,幹嘛還二婚再繼續找個男人像你這樣呢,也沒有自虐症。孩子撫養權在她,但是你是爸爸呀,也有帶孩子的義務啊,不讓你爸媽帶孩子也對呀,你是孩子的生養者,你的義務和責任,跟你父母沒關係啊。


這是她的自由,你無權干涉

但是你應該乘著她想談戀愛不方便帶孩子的檔口,以法律的形式把你對兒子的撫養權固定下來。

她既然耐不住寂寞想離婚那是她人生自由,但是不能一邊戀愛,一邊又把撫養權抓著前夫吊著,這太綠茶了。

記住一定要從法律層面上把孩子撫養權爭取過來

法律層面上

法律層面上

法律層面上

重要事情說三遍。至於怎麼操作,一定要諮詢律師。

爭取過來後,打官司讓她每月支付撫養費

她既然在撫養權歸她的情況下每月問你要三千撫養費,那你也別和她客氣,

離婚有你的怎麼,之前有你的過錯,但是你沒有出軌這種選擇性過錯。所以你不必自慚形穢,該為自己爭取的利益一定要爭取。


就是不想你日子好過唄,一向說了算,怎麼能容忍你不聽話?所以你現在的方法就是:你能幹就你管,我不插手,你不管就少啰嗦,我來帶


以前你玩她帶娃,現在她玩你帶娃,很公平啊。至於不想二婚,多數離異,對婚姻失望女性都不想二婚。不奇怪。至於復婚她不想。你想多了。

你就帶娃這樣過吧。娃是你親生,你不帶誰帶。送去奶奶家,媽媽肯定要鬧。沒轍。你要再婚,那就趕緊。別耽誤。

我覺得你前妻生活態度挺好,沒問題。愛玩沒責任心的男人就是要這樣治。


你還多少想著要複合,但是你們走到今天,可能和你的性格也有關係,在他的眼裡你達不到他要的,期望大,失望也大,也不一定就是說你的錯,只能說不適合,要的給不了。

現在的情況就是妥善的聊一下,關於孩子的歸屬問題,好聚好散也就是了。


因為談戀愛比結婚香,不想從一個火坑跳到另一個火坑。反正孩子也有了,也有前夫照顧,自己該玩還玩,瀟洒。


就是在找存在感,孩子那麼大了,放在老家也不是辦法,你可以考慮把老人接到身邊來幫忙接送孩子還是可以的。至於她想幹嘛你就不用操心了,她是不想孩子離開父母,這個也是正常的,孩子給老人帶,很多習慣對孩子不利,所以才不讓你那麼做,你先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吧!


想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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