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諸位仔細聽我的描述

男的不給彩禮,也不要求女方帶陪嫁,房子誰買的寫誰的名字,自己父母自己養,不要求媳婦伺候公婆也不要求女婿孝敬岳父岳母。過年過節要不各回各家,各找各媽,要不兩邊輪著來。孩子生下來愛和誰姓和誰姓,所有家務包括養育孩子雙方都要參與。

大概就這樣吧,大家覺得合理嗎?尤其是女生覺得合理嗎?


合理,只要雙方覺得合理就合理。

如果有一方覺得不合理,那就不合理。

小本生意都知道不能強買強賣,不合適就一拍兩散。

如果男方對女方提這樣的要求,這分明是要散夥不直說啊!


合理,最好一人生一個,各自養各自生的。這樣才最合理!


很合理。

但是婚後買的房子是婚後財產,共有。


暫時不合理。因為男生還不會生孩子。也還沒有明文規定跟丈母娘住一起


一:認為男女平等,不收彩禮。

當時,女兒低聲細語告訴我,男朋友送她99朵玫瑰花求婚,他們準備結婚了。我連忙恭喜恭喜,女兒說:他爸媽問兒子,需多少彩禮合適?我看著女兒說:「他爸媽也是退休工人,我家不收彩禮,陪嫁也隨我條件」。按上海當時的一般懂禮的規矩,如果女方收了彩禮,陪嫁是要配小汽車的,而二個工作不久的大學畢業生,工資相加也就一萬左右,而車是要用錢養的。過個一二年,養了孩子,又有很多負擔,他們的負擔就是我們二家老人的負擔。我這樣說,男方家也高興,還是給我女兒買了鑽戒和鑽鏈表心意,我們也準備了與他們表心意相當的陪嫁。

二:不收彩禮,在婆家更易相處。

收彩禮,是舊習俗。對於富裕家庭,這不算什麼,但對於大多數普通家庭,或許化光所有的積蓄,甚至有債。「貧濺夫妻百事哀」,「柴米油鹽醬醋茶」,哪一樣少得了錢呢?不得不說,現實中的家庭矛盾,很多是因為錢的問題。我不收彩禮,且主張婚事不大操大辦,他們沒有因辦婚事而經濟緊迫,生活寬鬆,日子過得好,心情才會更好,心情好,矛盾會少,大家舒心,我們也省心。

三:信任自己的女兒女婿,靠自己,才能過得更好。

我女兒女婿原來是同學,一開始,我女兒工作順,工資也高,女婿自己創業,一開始收入比我女兒少的多,常沒有收入……女兒對我說:「住在他們家,我們兩人每月貼1000元生活費,均是我付的」。我說:「人生,此一時,彼一時,創業是要一段時間的,你付得出,也是福氣」。女兒無語,笑笑。現在,我女婿創業有了初步成績,他們自己買了房,養了二胎。

總之,結婚是件大事,只要年輕人相愛,彩禮能不收就不收吧!這也是提倡新風俗。


如果男方工資2萬,女方工資1萬。

很顯然男方吃虧,女方佔了便宜,家務歸女方

如果女方工資2萬,男方工資1萬,家務歸男方


不合理。可以商量:給彩禮,女方面子上過的去;事後象徵性收一點討個彩頭,退回大頭。


給是一回事,人家不收是另一回事,如果不給彩禮也可以除非你給人家父母養老送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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