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做出改變,去找男生複合,但男生有現女友,男生會選擇那個更愛的在一起嗎?
女生主動找男生複合結果一般都不是真複合,即使他和你聯繫了,甚至曖昧了,但是最終女生往往不是淪為備胎就是不被珍惜,面臨再次的爭吵和分手,關係重蹈覆轍。
我常常和挽回的學員說:即使你再愛一個人,也要記得愛是吸引來的,不是低姿態求來的,真正的複合是他願意主動找你,為你付出,願意做出選擇,而不是吃著碗里看著鍋里,用曖昧吊著你,最終傷害你。
另外你指的變好是哪些方面,是針對性的改正了在上一段關係里的問題,還是只是你認為的好?這才是重點。找到兩個人適合的相處模式,溝通方式,能相互滿足對方需求,這樣的關係才能長久。
祝福你?
如果我是那個抉擇者會很無語,冷處理,讓時間告訴你答案。
翻篇了就別糾纏,除非她手沒人牽。
你放不下終究只是你自己的事,當他和現任被你拆散,你贏得了情緒上暫時的狂喜,失去的是看看下一個風景的美麗。
情緒大多數時候會接管你的行為,為之哭與笑,可情緒如潮總要褪去。過去實際不能解決讓你們分手的矛盾會重新出現,讓你在痛一次。
你在題目里說已做出改變,我不相信你內核都變了,本質東西不會改的。
促使你倆分開的矛盾點會教你重新做人。
我不單單在勸你三思,也在勸我自己理性!
當然會啊。其實準確的說:男生會在權衡利弊後,選擇一個他認為最有利於自己的女孩在一起。不管這種有利是情感上的還是物質上的還是道德上的。端看那個時候他更看重的是哪樣。
而你的這個問題,與其說問的是他會不會和更愛的人在一起,不如說問的是「你比較偏重的那個人是不是他的『更愛』。」
有很多時候女孩子看問題容易陷入一種誤區:用愛不愛來判斷一切。
可是,愛是什麼呢?我們下意識的把它跟所謂高尚的、政治正確的東西聯繫在一起。以為以「愛」的名義就可以超越一切、凌駕於一起。愛就是天然的政治正確。如果沒有做出選擇那就是「不夠愛」。而「不夠愛」是有罪的。
所以經常會譴責某個男人的選擇,說他所有的行為不過是因為「不夠愛」而已。然後就覺得這聲「不夠愛」的判斷是對於他的道德譴責。
其實當然不是這樣的。
首先愛對每個人的定義就不一樣。對每個人的價值判斷就不一樣。光用「愛」或者「不愛」這個概念無法處理所有問題——實際上絕大多數問題它都處理不了、解釋不了。
關於這件事:我只能說前女友挺不道德的。為什麼知道人家有女朋友了還去打擾呢。不要說人家還沒結婚的話,那結婚還可以離婚呢,不離婚還會有死的那一天呢,就算死了搞不好還有魂魄,他的魂魄還可能做出別的選擇呢——只要打定了主義要挖牆腳,哪一道關可以別認為是理所當然的終點?
從人家有新的選擇就別去打擾了。人家女朋友挺無辜的。
男生有現女友了就不要去打擾人家了吧,什麼更愛不更愛的,不過是小三破壞別人感情罷了。別覺得前女友就是男生命中注定的那個人,看了月老的姻緣譜了??
我覺得他更愛她吧。嗯。
我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場來說。
如果是我,啥愛不愛的,前任一邊兒去好嗎。
不管之前是什麼原因分的手,不管之前你們有多海誓山盟,現在已經有了現任了,好好對待現任就對了。
如果題目的前提成立,然後男生選了前任,那麼我就想問這個前任你心虛不虛?這麼個搖擺不定的人你覺得可靠不?當然這種情況下祝賀現任,你擺脫了一個渣男。
如果這個男生,不管前任改變有多大有多好而堅持現任,最起碼能得到現任的一份信任。至於前任,只能說緣分未到。
站在這個問題的源頭上來說,如果人家已經有新的生活了,不去打擾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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