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明確規定 在自擔風險的情況下可以持有比特幣,但是禁止比特幣交易


目前我國是把比特幣定性為商品的,商品當然是可以持有和交易的。

但是有個問題,目前國家對於洗黑錢監管比較重,如果你在出售比特幣過程中涉及到了黑錢,就會存在凍卡的風險。所以選擇交易所是關鍵


2017年9月15日,北京市互金風險專項整治辦下發《北京地區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清理整治工作要求》(下稱《要求》),各交易場所在當天24點前發布公告,明確停止所有虛擬貨幣交易的最終時間,並宣布立即停止新用戶註冊,國內比特幣交易平台應聲宣布將關閉交易平台。參考網站:https://mp.weixin.qq.com/s?src=11timestamp=1579604008ver=2110signature=OAwU6dFPUU90m1mFGZRH-4Zy7gkpsfC7B1N*04ZrDfo-84HLpwZM3aWhgHOTUSkAZ9NfVM1ByAdjWr2xXsWK8gmAvqIM0MlkW-hMUQE5503kCsFcCt0WAP6tFZH3Wnl5new=1北京地區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清理整治工作要求

1.各交易所應於2107年9月20日18點前制定詳細的無風險清理清退工作方案,並報北京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妥善處理好債權債務關係,確保投資者資金和各類虛擬貨幣的安全。

2.各交易場所應於2017年9月20日18點前確定一個銀行賬戶用於存放客戶資金,註銷其他銀行賬戶和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並報央行營業管理部備案。

3.各交易場所最晚應於2017年9月15日24點前發布公告,明確停止所有虛擬貨幣交易的最終時間,並宣布立即停止新用戶註冊。

4.各交易場所股東、實際控制人、高級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核心技術負責人在清理退出期間要在京全力配合做好平台清理退出工作。

5.各交易場所完成清退工作前應每日向註冊地所在區金融辦報告運營狀況、清理清退工作進展情況。

6.各交易場所應保存好客戶交易和資產數據,並刻盤報送註冊地所在金融辦。

北京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9月15日

來源:華爾街見聞

我國國內對於比特幣的定性是以2013年12月5日中國央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比特幣交易違規但不違法!


買賣合規不用擔心,你最大需要擔心的問題就是交易所買賣容易收到黑錢!導致銀行卡被凍結,銀行卡被凍是幣圈常態,無法避免全看人品,買賣最好單獨用一張銀行卡,避免自己主賬戶收到黑錢導致全部家當一起被凍結! 切記!


個人之間交易合法、機構參與法幣和數字貨幣交易違法


如果作為商品是合法的

比如你在淘寶買了個虛擬數字,是否合法,肯定合法


申明一下,

我國沒有立法持有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等虛擬幣是違法的。

我國對於比特幣的定性是商品,所以買賣或交易是合法。


合法就和你在大街上撿塊破石頭有人要買你賣了一樣。但是國家不允許建交易所主要是為了防止洗錢和外匯控制


區塊鏈上升到國家戰略後 向大眾普及區塊鏈的由來肯定繞不開中本聰的那本比特幣白皮書 結果有人卻說買賣比特幣是非法的 真是太諷刺滑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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