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就在一起因為誤會分開,我們都只和對方在一起過是那種不亂交友沒有不良愛好的人,對方的新戀人是從一開始就對她有想法接近她的。我們沒有對方還不如死約好不管發生什麼都永遠在一起的從小期盼到成人,分手過好多次每次我們兩個一起努力和好。當時她也希望和我在一起只是不能立刻和追她的人斷絕聯繫,但是我覺得她做了不該做的事情,也覺得那個插足別人的愛剛認識她就讓她不要打擾別人天天表現自己說自己好和她表白的人很奇怪就讓她立刻和那個人斷開聯繫,她覺得我這樣說別人還命令她很不貼心沒有選擇只能和那個人在一起。結果她剛答應對方那個人態度就立刻變了讓她和我斷絕一切聯繫。我想和她解開誤會讓她遠離這種對別人的愛和好騙的女孩下手的人難道是錯的嗎?我想要和好延續從小開始的真摯的愛不讓她在我身上的付出白費一起成長。網上很多人都說只要前任有新的戀人了就應該放棄,真的是這樣嗎?


有句話,一個合格的前任應該像死了一樣。

既然成了前任,就放過自己吧。


合格的前任,就應該跟死了一樣


看你是怎麼理解「打擾」了

要是日常交流當然可以,喜歡的話有所表示也沒問題

其他就看你三觀了……畢竟做第三者可不符合普遍認知


別打攪。


我覺得前任有沒有戀人,都不應該打擾


對方身旁已有新人,就放過彼此吧。好好開始,好好結束。不負相愛,不負選擇。做個合格的前任,離開TA的世界。


得不到的回應要適可而止!


誰的新歡不是別人的舊愛


要打擾,幸福需要爭取


是的,不打擾是最後的溫柔


喜歡是佔有。愛是放手。 打擾的尺度才是重點。好奇如果收到她婚禮的喜帖你會作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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