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人格分裂,第二人格有暴力傾向,殺了人。

那麼法律上該如何處理?


其實我比較好奇第二人格殺了第一人格會不會被判刑 。。 。。


在中國,這個要看具體情況的,由於人格分裂算精神疾病的一種,所以他的行為是不分第一還是第二人格的。即使是第二人格所產生的犯罪行為也需要這個「完整的人」來承擔後果。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而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僅僅人格分裂而未患精神分裂症的,雖然不敢說絕對沒有,但也是大熊貓般的珍惜病例,一般只能見於影視作品中。是否判刑不是取決於哪個人格殺人,而是取決於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在殺人時是否具備認識行為的能力。
法律大概不會拆開保護人格


其實是不會的,你看他到底是人格分裂還是第二人格,單純的第二人格應該不會故意殺人,人格分裂症算精神病,是受法律保護的。
難道要把人分成兩半?
死刑。或者進 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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