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相戀四年的男朋友,感情超過了愛情,在他面前可以無話不談,同時也有一個認識半年的男生,男生很喜歡我,同時我也有一些好感,當那個男生提出要和我在一起的時候,說實話不是沒動搖,但是我覺得這樣對不起我的男朋友,我也不想和他分手,就是感覺自己同時喜歡兩個人,請各位罵醒我


網上有一個故事,說的是結婚多年的丈夫覺得黃臉婆妻子不如年輕女孩有魅力,卻忘了妻子也曾年輕貌美過。

喜歡第二個人的時候,不妨先回想一下喜歡他什麼?現男友難道曾經沒有因為這個打動過你嗎?和現男友是怎麼從愛情變成感情的?眼前這個人同樣交往四年後會有什麼魅力還能保鮮如初嗎?現在這個人耀眼得如同天上的星星,等你著陸了也便發現和地球上的土壤沒有太大差別,甚至還不如地球宜居。如果最終都歸於平凡,哪一個你更想一起走下去?而如果這個人隨著交往深入,發現他有一些性格或觀念令你無法接受,又該如何?還不如保持朋友的距離,就停留在此時美好的印象吧。

當然如果考慮之後覺得新出現的人更值得交往,要和四年男友斬斷感情,重新磨合一位戀人、重新經營一段感情,也無可厚非。再過四年希望不會再有同樣的提問。

喜歡是一種自發的情感,喜歡一個人不違法,只要不傷害他人不妨礙他人那道德上其實也無可指摘。但人類和其他動物的區別在於,人類還有責任和剋制。


那就選擇第二個人。如果你當時真的喜歡第一個人,那又怎麼會喜歡上第二個人


全都要啊,等紙包不住火唄...


就當是追星吧,認清自己,那就是單純的喜歡


那這是你不檢醒自己,一味的縱容自己的習慣,我以前也是感覺到沒什麼,但時間長了壞習慣都在摧毀你,靜下來反省下自己。


很正常的 任何人都不會拒絕別人對自己好 更不會因為一個人對自己好而不接受別人的好 分清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歡 然後 也不要強求喜歡自己的人只喜歡自己一個


哈哈哈哈哈那就喜歡掰你又不是同時交往倆


和第二個在一起,你如果真的喜歡第一個,就不會對第二個有想法了


挺好玩的。

四年感情,可能會轉化成親情了吧。

我和我老公十幾年了,我跟他說我在外面很多誘惑的時候,他也只是笑笑說他不在意。

其實他是懂的,也知道我做了什麼。

但是他不會因為我和別人做了什麼就對我不好或者指責我或者離婚。

反而我生病了他還是會照顧我。

所以,喜歡和愛其實是兩回事。真的愛一個人並能夠跟對方相濡以沫的,是需要寬容和包容,而不是隻有你濃我濃。


如果同時喜歡兩個人

說明你對這兩個人的喜歡都是夠不到愛的

兩個人在一起不應該是因為喜歡 而是彼此心裡唯一的愛

如果有這種感覺 直到你遇見了你唯一愛的、只愛你的人再在一起

還有一個辦法

海岸的貝殼可能會有比你手裡漂亮的但是你手裡的貝殼陪你好久給了你最初難忘的心動 你就明白該選擇誰了吧~


你要是個女的,都不嫁,給他們天天生孩子就行,


如果是男生這樣說,我會直接說他渣男!那要看你更愛誰了,如果你真的愛第一個就不會愛上第二個的!或許你也是一個特別糾結的人!


我覺得要麼是這段感情不太成熟,要麼是這兩個人各有一些吸引你的地方,我覺得,等等看自己的心更偏向哪個,或者會遇到集合版的這樣的人


喜歡就同時交往啊,不會就多讀羅志祥的《時間管理》。相處幾個月之後,選擇一個合適的上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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