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任是同一個公司的,兩個月前我們分手了,可我有時候還是會想她,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我該追回她嗎?


時間和新歡,你可以去嘗試喜歡一個不可能喜歡你的人,這樣的話你就會忘掉你前任


分手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沒有了希望。如果很決絕,因為原則的問題而分手,那忘掉會很容易,因為你的世界裡,你的未來裏不需要有ta的身影。路漫漫其修遠兮,在你奔跑的路上,你們倆是否會一起為了未來而奮鬥,你的愛人是否可以一起相伴,你的愛人是否願意與你攜手度過餘生。兩個人的結合當然是以兩個人的愛而基準,愛可以提供力量,但兩個人結婚是兩個家庭的碰撞,價值觀相似的家庭,才能走到最後,想清楚,不是因為所謂的愛而放棄委屈自己,加油 ,2021,你會變得更好


慢慢來,忘掉一個人很難,可以嘗試著逐漸接受分開的現狀,找一些其他事情來充實自己


我已經7個月了,準備結婚了已經,分手了,還是忘不了,也開展不了新的戀情。你這個沒有啥子。


要麼追 要麼等


努力工作努力生活,時間是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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