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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應該要房子和彩禮嗎?

女方會給超過彩禮的嫁妝


量力而行

不是應不應該要的問題!

是負擔得起嗎的問題,兩個孩子組成家庭,如原生家庭條件允許,那這些無可厚非,家庭條件不允許,就彆強求。


每一對情侶的情況是不一樣的。

有些情侶有條件,當然可以要房子,要彩禮

如果我的孩子娶媳婦,女方要房子要彩禮,我覺得是可以的。

畢竟在大城市裡租房的成本也不低。手裡有一套房子,纔有歸屬感。我們家也支持給彩禮,但是隻給一塊錢(黃金打造)。我們還會給兒媳婦制定婚紗和首飾。

給兒媳婦這些,真的不是因為我好。而是我對兒媳婦有要求。

我要求兒媳婦必須是傳統教育氛圍裏長大的女孩。光這一條,估計就刷掉了很多思想超前的女性。我要求兒媳婦的金錢觀必須與我家吻合,她的消費邏輯必須讓我滿意。舉一個例子,我問她,你一個月如果一萬塊錢,你怎麼在五年內變成五十萬?

她能做到,我把黃金的一元錢硬幣彩禮,變成100元黃金的金條。

做不到!但是意識正確,我們家也會喜歡。

大多數家庭沒我這種婆婆這麼強勢多事。人家對兒媳婦的要求就是對兒子好!只要媳婦對兒子好!什麼都無所謂。

面對這種家庭無非兩種情況。一種,婚前和婚後一樣。承諾都做到了。那不要房子不要車子不要票子,最好。

如果婚前說的很好,談到婚後有問嫁妝給多少生幾個孩子,會不會家務……那就必須要房子車子票子。

每個家庭都不一樣,每個準婆婆挑兒媳婦一定是站在自己立場的。除非男生用自己的錢娶老婆,那我不會有任何意見。如果兒子跟我開口要拿錢出來娶媳婦,我的要求在這裡做不到,就不能要。

結婚該不該要彩禮要房子。那你要看婆家對你有沒有要求。婆家對你有要求,你當然要!而且這個保障必須讓你感覺到安心纔行。婆家對你沒要求,立個字據,有個憑證,你可以不要房子不要車子不要票子。


不是不應是不能。

要,就是索取。民法典明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彩禮,必須「自願」贈予。

房子和嫁妝是婚前財產。(是財產它就可以贈予)


彩禮嘛em是要的因為婚姻就是男方出彩禮女方出陪嫁組成的小家庭 彩禮要根據對方所能承擔的範圍內而不是張口覺得你合適的數值。房子看個人 有的覺得重要有的覺得不在意


不然呢 光一個證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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