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二十時許,我在公園的主幹道上騎自行車,對面一個4歲的小孩向我飛奔過來,因為躲閃不急,被孩子撞倒在地。車,我,孩子都倒地上了。孩子父母此時離我們大慨十米遠。孩子父母報警,說是自行車撞人,我個人覺得是人撞自行車(沒錯,4歲的孩子奔向我,我們都倒了)。然後警察來了,嚴重的批評了我,把我車帶走了小孩去了醫院,打了破傷風,剛剛孩子他爸告訴我說先把今晚住院費交了(1000元),然後再看情況。

我現在情況都不知道是什麼,莫名其妙的要我交住院費我是不理解的,因為他們家長也有沒帶好孩子的責任啊! 如果我交錢了,我就豈不就干吃啞巴虧了?還有協調什麼的我會獲得什麼?如何減小我的損失?

題主實習期,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真不知道怎麼辦。謝謝大家

4月28-交住院費的時候題主還是把自己父母叫來了,然後交了200的押金先住院觀察(題主所見的是孩子額頭上就是擦破了點皮,輕微流血立馬就乾的那種),回家之後那人又打電話來說押金不夠了,然後想再多要錢。題主爸說先讓他們墊著,再走法律程序。現在題主越想越嘔氣,走法律程序題主會有怎樣的損失?


論事故責任,應當是題主的責任,所以民事賠償也應由題主來賠償
先看看公園是否禁止騎自行車。

應該快速逃走,能逃多快逃多快

已經被摁住了就只能認栽,被訛。想減少損失就哭窮,如果可以就說自己是殘疾人啊,父母重病需要很多錢之類。以賴對賴。

想講理,想掰扯法條,就太天真啦


我也有過類似經歷,在自行車道上,被無人看管小孩撞在後輪側面,最後在警察和孩子家長聯合挾持下賠了100.所以我覺得中國法律就是和稀泥,偏袒損失多的一方,而不是維護守規則的一方。 關注這個問題

以後遇上這種事記住了

一分不掏,一分不墊

報警,留下聯繫方式。想要錢你去起訴,我等著應訴。法院判多少我賠多少,咱法院見。

只要你賠了,就別想著要回來。
要看一下您的行為是否存在過去,比如是禁止自行車通行等。如果您不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孩子的父母存在監管不力的過錯,便不應當全部由您賠償。
走法律程序就好


當時應該大聲呼喊,吸引圍觀人群。運氣好的話可以有目擊者運氣更好的話目擊者願意指證小孩運氣概率我覺得取決於題主是否也同樣願意指證別人
這種情況要是有攝像頭的話我覺得可以調出來看看,警察站在人道主義角度肯定是偏袒孩子一方的。要是沒有什麼別的證據的話,估計也就是只能跟家長那邊好好商量了,要是小孩子沒事的話就好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