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總裁舉報法院院長索賄:就該「有疑必查、有查必復」

  希望這裏面的疑點在「有疑必查、有查必復、復必詳盡、依法處理」中消弭,希望事件以不枉不縱的處理收尾。

▲網路視頻截圖。

  這兩天備受關注的「女總裁實名舉報中院院長索賄」事件,有了新進展。

  對於舉報人視頻中提到的「鄭州中院原院長索賄500萬」和「公司土地被強行賤賣」兩大問題,4月8日晚,河南省有關方面回應,省政法委會同省紀委監委等部門正在依法依紀展開覈查;今日凌晨,河南高院還用1600餘字的案情通報,詳細公佈了涉及隆慶祥公司案件的審判、執行情況。

  4月7日女總裁視頻舉報,次日就表示覈查+對所涉案件通報,不得不說,當地這記「回應組合拳」來得挺及時。在此事涉及鄭州中院原院長於東輝(現鄭州市政法委書記)的背景下,河南方面展開「高規格」的核查,也是對輿論關切的及時回應。

  涉貪腐舉報的輿情燃點向來很低。在這事上,「女總裁實名舉報」、「法院院長」、「索賄500萬元」等關鍵詞的疊合,加上舉報者「拚死一搏」的表態、坊間「翻版張家慧」的標籤,相當於不斷給其爆炸性「加槓桿」,想不引發輿論聚焦都難。而正視輿論關切、及時回復回應,是以公平消除猜疑的必要途徑。

  值得一說的是,舉報人舉報內容拋出的「問題線索」主要有兩點:鄭州中院原院長於東輝索賄數千萬,實收近500萬元財物;公司土地被強行賤賣。乍聽起來,這其實是兩碼事,理應一碼歸一碼,但既然都是「事」,就該哪一碼都不含糊,哪一碼都依法依紀公正處理。

  這其中,秉持「有疑必查、有查必復、復必詳盡、依法處理」原則,解決舉報拋出的「問題」,尤為重要。

 ▲官方通報截圖。

  河南高院對所謂「公司土地被賤賣」的詳細回復,就體現了這一原則。「公司土地被強行賤賣」的爆料指向的,無疑是對司法不當作為的「指控」,這牽涉維護司法公信力的命題。

  鑒於此,河南高院的通報中梳理了疑點臺賬,用「一一對應」式回應對疑點逐個銷賬:舉報人稱繳納了全部被執行款,錢卻被退回賬上,土地仍被拍賣抵債,通報則對其所涉債務糾紛的來龍去脈做了復盤,呈現了隆慶祥、債權人、代為償債企業複雜的三方糾紛;舉報人稱土地被強行賤賣,通報講述了拍賣依據與過程。

  通報對案情進行「高清還原」,顯然有助於以案情公開去廓清事實,用平衡呈現去減少單一信源依賴下的偏聽情形。

  事有歸口,物有轄屬。舉報重點提及的「法院院長索賄」情況,若是屬實,那就涉嫌違法違紀。在此語境中,由省一級政法委與紀委監委覈查,也是依法依規處理的應有之義。

  事實上,「展開覈查」本就意味著,此事已進入上級監督與執紀監督視線。

  目前看,院長索賄與否,仍是單方說法,在事實未明之前,公眾宜慎下結論、等等真相,而不宜臆斷先行。

  只不過,考慮到涉事舉報人提供了詳細的財物清單(含現金、金條、蟲草、個人家庭花費等),還放出了部分「受賄錄音」,這難免引人浮想聯翩。

  如果真的存在法院一把手索賄的情況,那顯然是挑戰了黨紀國法、破壞了司法公正 ,法律層面必須零容忍;若是舉報不實,那也有必要該正名正名,還當事人以清白。

  接下來,也希望個中疑點在「有疑必查、有查必復、復必詳盡、依法處理」中消弭,希望事件以不枉不縱的處理收尾。

  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是確有腐敗,還是誣告,此事都需要公平合理處理,以維護法治威信與法律尊嚴。

  文/佘宗明(媒體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