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近日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了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靜期」。針對社會關注的「冷靜期規定是否不利於保護受家暴當事人」問題,民政部4日回應:「冷靜期」只適用於夫妻雙方自願的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並沒有「冷靜期」的規定。


Ethan Michelson量化了河南和浙江09-16年近15萬份離婚訴訟判決書,發現法院在判決時遵循的原則是「破裂主義」而非「過錯主義」,大部分首次離婚申請都會被駁回,即使女性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曾遭遇家暴,只要男性被告拒絕離婚,法院基本都會認定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首次申請時間和最終離婚判決時間之間的間隔平均為接近1年,所以訴訟離婚也有非常長的「冷靜期」。在回歸模型中,作者發現女性家暴經歷對離婚結果已經基本沒有影響,主要影響變數就是男性是否同意離婚。從整體上看,2012年之後訴訟離婚率呈現大幅下滑。造成上述結果的原因除了父權制和政治意識形態的影響之外,還有法官對職業生涯的考慮,因為男性被告常常就判決結果作出威脅。


然而官媒不會說

在我們國家司法實踐裡面

訴訟離婚第一次不會判離婚

一般第二次訴訟離婚才有可能判離婚

兩次訴訟之間不能短於6個月

而且第二次還是有相當可能不判離婚

相當於加長版冷靜期

很多法規不能光看怎麼寫的 還要看怎麼操作實施的

各位耗子尾汁~


遇到過各種杠精,但法官杠精第一次遇到。動不動就別人說的話是廢話,動不動自己工作的地方如何如何,就能代表全國,跟自己見過的不一樣的全部都是別人假的,別人說的都是廢話。真的醉了

如何看待離婚冷靜期不適用於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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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不是沒有冷靜期!!!

最高院從2016年開始進行家事審判改革試點,試點中冷靜期就是其中一項制度。在2018年又發布了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改革文件,明確提出訴訟離婚冷靜期。

法律依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2018年7月18日施行)

40.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

在冷靜期內,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開展調解、家事調查、心理疏導等工作。冷靜期結束,人民法院應通知雙方當事人。

(2)《廣東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程序指引》(2018年7月16日施行)

第二十七條【冷靜期一般規定】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為促使當事人約束情緒、理性訴訟,或者幫助當事人修復情感、維護婚姻,可以設置一定期限的冷靜期。

當事人在冷靜期內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申請撤訴或者申請人民法院確認。 當事人在冷靜期內有家庭暴力、吸毒、轉移財產、藏匿未成年子女、故意拖延訴訟等情況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終止冷靜期。

此外,二十八條、二十九條、三十條分別規定了情緒約束冷靜期、情感修復冷靜期、和情感修復計劃相關規定

(3)《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推進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工作的方案》(2017年11月1日)

探索「離婚冷靜期」制度。在離婚案件審理中,探索「離婚冷靜期」的設置和回訪幫扶工作,開展積極的心理干預和調解工作,減少衝動性離婚,儘可能鈍化矛盾、修復家庭關係。對於矛盾較深、當事人情緒激烈、爭議財產較多的家事案件,可以通過將調查、調解、冷靜等期間不計入審限或者延長審限的方式適當放寬審限。

(4)《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審理規程》(2018年8月30日施行

第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危機婚姻」離婚案件,應當設置感情冷靜期,給當事人一個疏導情緒、修復感情、消除對立、冷靜思考、理性表達的期間。

感情冷靜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不計入審限。

第二十條 感情冷靜期內,人民法院應當要求不同意離婚的一方當事人制定挽救婚姻的具體措施,或委託心理諮詢師、家事調解員進行心理疏導、調解。感情冷靜期內當事人挽救婚姻的情況,應當作為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死亡婚姻」離婚案件,不得適用感情冷靜期限制當事人的離婚自由。

除了上述有相關規定的地區外,很多地區法院也在嘗試冷靜期制度。通過上述規定我們看出,各地都在嘗試在離婚訴訟程序中適用冷靜期制度。

雖然規定指出冷靜期的啟動要麼雙方同意,要麼是在特定情況下不適用。比如家暴,藏匿孩子,轉移財產等。但從各地試點的文件看,不用雙方同意,法院直接依職權適用了。另外,實務中即便有這些情況並不是當事人說有法院就認為你有,從而就終止冷靜,得至少有證據證明吧,法院是不是還得審查情況是否屬實,扯來扯去也過了冷靜期了。

現在法院拖延判決離婚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司法效率越來越低,冷不冷靜的時間都很久,一個離婚案件一個審級(不包括多次起訴)兩三年時有發生,還用得著再冷靜嗎?

除了雙方都同意離的案子審理周期也長外,大量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案件都需要至少兩次以上的訴,每次起訴中間得間隔六個月(注意:這不叫冷靜期,學理上可以叫間隔期)

所以,總結一下,訴訟離婚包括了冷靜期,間隔期,還有無辜拖審限,跟協議離婚的30天比,你們細品一下。

所以說,那些說不用擔心,訴訟就沒有冷靜期了,你當真不在開玩笑?

另外,對於那些說家暴協議離婚不了的,也必須要說,不管什麼情況協議離婚的都比訴訟的多,家暴同意離婚的也一大把,在親友的壓力下等等突然同意離婚到民政局就離了的很多。並不是所有人被家暴就一定去法院訴訟,訴訟是有門檻的。

解讀離婚冷靜期及應對jessiexu的視頻 · 1875 播放

離婚對於結婚來說就相當於是一個後悔葯,是每個人在年輕時改變自己人生軌跡後,後悔的自我修復。在結婚之前沒看請的、沒了解的,結婚以後了解透了、看明白了、受傷了乃至心死了,才會選擇去離婚。

離婚衝動了想後悔,不管是復婚,還是想回頭找對方一起過的事實婚姻都簡單的不行;

結婚衝動了想後悔,本來就很困難,現在國家還要告訴你:不,你不後悔,你現在不能後悔,你現在還是太衝動,再想想,再試試。

我只能說,不敢輕易結婚了,因為現在後悔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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