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說的是第一個三連冠還是第二個三連冠,但是你縱觀NBA歷史上大多數的搭檔解散,都是因為沒有贏下總冠軍或者更慘。例如04年的F4,14年的熱火三巨頭,16年的雙少等等。所以勝利能掩蓋一切矛盾,而失敗才會撕開裂痕。說回喬丹和皮蓬,二爺如果想過提前離隊,那麼唯一可能的理由就是想得到更好的歷史地位,想成為球隊大哥!且不說我認為二爺這種想法不強烈,最主要是喬丹和二爺從第一個三連冠開始就一直在贏球啊!(喬丹45號付出那年時間太短不算)他們一直在證明自己就是整個聯盟最好的搭檔,無論是場上配合還是場下私交!所以我認為二爺想提前離隊的想法不太實際。


瀉藥。可惜我是個00後看球晚,這些咱也不懂,咱也不敢問


就不請自來!

原因應該是1991年的時候,他和公牛簽了一個7年2000萬的長約。當時皮蓬背傷剛好,家裡又有人癱瘓,急等著用錢,所以就簽了一個長約。當時喬丹和球隊經理也勸過他,讓他簽個短約,但是他沒有採納。接過後面薪水飛漲,到後面喬丹第一次復出的時候,薪水已經是一年3000多萬了。而皮蓬一年才270多萬。等合同到期,已經是1998年了,喬丹又退役了。

NBA球員主動提出交易的話是比較嚴重的問題,尤其是喬丹那個時代,忠於一個球隊的人很多。不像現在,有的球員還在合同期就主動提出交易,還指定要去的球隊,搞得滿城風雨,最後肖華都出來說不希望再有球員提出「主動交易」。所以皮蓬老老實實等到1998年,合同期滿,才和火箭簽了一份5年7300萬的合同。


皮蓬:我倒是想呢 可看看賣身契。。。。不說了


emmm……怎麼說呢,我不看籃球賽


Who tf invited me to answer dis question??? ?????? ????


想過,沒實現。


這個到底有沒有其實除了皮蓬本人之外都不好說,不過皮蓬是很服MJ的。所以MJ在的時候就應該沒有,那個時候利益衝突還沒有這麼大(屬於多勞多得的這種,沒有工資帽)不存在因為錢的事鬧矛盾。況且MJ還是第一大腿,這個時候誰想離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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