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一位朋友跟我說了一件很複雜的事情,前不久他去相親,認識了一個女孩,美貌如花,第一次見面大家就合了影,並且他也向她傳達了喜歡之情,第一次約會看似進展相當順利,他送女孩回家後,女孩告訴他,她自己今年27了,年齡不小了,家裡種種催婚,已經升級到了家庭的第一大事,她不想再等,要麼先結婚後戀愛,然後開始提出約法三章,規定婚姻生活之後的各種經濟分配,並且最後提出考慮考慮好了,就準備擇日見父母,再商量結婚的事。第二天他對女孩說,他不用考慮,自己從來不後悔。結果這時候女孩反而猶豫了,似乎衝動上了頭,好在女孩的母親再次嘮叨了起,都是知根知底的同學,父母都如願,而且想到以前談的三段戀愛都是不成功的,沒多久就接受,試著好好相處。沒過多久,正當兩個人都想著婚姻邁進的時候,一次聊天中男孩得知了女孩的過去,因為她第一段談了五年,導致後來不相信愛情了,只有領證結婚才有安全感,此外也和她的幾個前任發生過性關係。男孩突然覺得有點失落,感覺女孩還是有點隨便了。如果你是一位男士,面對這樣的女孩的時候你們是一個怎樣的想法?


經歷過性生活的人,性生活就跟喝水吃飯一樣,是戒不掉的。所以,在這個女孩的三觀中,做和愛是兩個獨立的事,做是生理需求,愛是心理需求,所以才會做出戀愛期間該做做,該分分的事。

對於大多數傳統一點的男生,就像你朋友這種,確實對這種女孩駕馭不了的,心理上其實很難能突破自我。我們不用在意女孩是否屬於隨便的人,這個咱們外人無可厚非,只是人家的一種生活方式,不需要品頭論足。

你朋友失落不假,但有錯。

你朋友錯在哪,錯在,他自己沒有那種包容性心理,失落的原因不該說人家女孩有點隨便了。就是就是錯的根源,你不能拿自己做不到,就說別人錯。不合適就是不合適,兩個人都是好人,生活情感觀念不同而已。

所以,都相親了,應該成熟點。能接受的人自然能接受,不能接受的,那咱就不接受,但是我們客觀的要尊重他人的生活方式,不評論。我們就做好我們自己,就好。


這有什麼好考慮的,合則來不合則散唄


年齡雖然不一定比你大,但我絕對是感情殺手。問題很簡單,問這個問題的根源在於,喜歡她的美貌,卻接受不了這樣的美好被糟蹋過,這種矛盾心理,使得你提出了這個問題。在我這裡,根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我不會因為好看的美貌喜歡一個女人,更不會因為美好,就想得到。所以不會有這樣的情況出現。

其次,如果是我,我不會要,更不會結婚。有資本玩一玩兒還行。

從她的角度,玩兒累了,找個有錢老實的人養著我,愛情有過了,新鮮刺激有過了,奢華浪漫有過了,短暫的幸福快樂有過了。這種人不會再有愛情,要的是充實的物質基礎,無憂無慮的生活,和甜蜜的回憶。你只不過是她眼裡的一個接盤俠而已,男人都不是。

不適合乾淨單純的男生。這種女生非常懂男人,但不適合普通人娶回家,以後的生活平淡的生活,這種人耐不住寂寞。這種女生出軌的概率極高。這種女人不能共苦。這種女人沒愛了。

適合男性老司機,比如也和很多女人同居過的男性,談過很多對象的男性。


介意是個人的權利。因人而異。但是剛剛相識,還沒有了解,還不知道合適不合適就先結婚再戀愛,豈不是荒唐。一輩子的幸福,怎麼有種臨時湊數的感覺。不慎重,缺乏尊重,至於性經驗,心裡有忌諱,還是做吧的好,否則以後都是隱隱的痛。


戀愛自由,婚姻自由。

如果他們真心相愛,在一起不違法,有什麼不可以呢?

同理,如果你們真心相愛,在一起不違法,有什麼不可以呢?

兩個人非常好,一個意外去世,另一個是否應該陪葬呢?

同理,如果當時相愛,日後感情有了變故(異地戀,家長阻撓,健康問題,經濟問題等),兩個人分手了,你能說人家是耍流氓嗎?

就像你去餐廳吃飯,你用過的碗可能別人已經反反覆復用了多少年,碗里盛過什麼,你更不得而知,你會覺得臟嗎?

這個,你可以自己選啊!從家裡帶一套新的,也沒關係呀!

結論:戀愛自由。取捨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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