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我有一個喜歡的人)我會特地找她的資料如支付寶賬號 qq步數 在哪裡實習等這些我都想知道。我會想辦法去查。我覺得這有些不妥,但是又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一起緣起於好奇心,但是沒有人會喜歡一個讓自己沒有隱私可言的人,誰會喜歡一絲不掛地暴露在陽光下?

提醒一下題主,如果只是一些簡單公開的信息倒沒什麼,但是過於深入的去探查一個人,不僅會造成對方的反感而且會違法(《憲法》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四十條等)。所以保持適度的距離對雙方都好。

如果想改變,那麼管住自己的好奇心。


如果想知道,不如直接去了解這個人,直接去問。不必自己在這偷偷摸摸的做一些小動作。

對你自身影響不好。


這麼可怕的,極強的窺探欲……你應該把你這些濃烈的執著放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取得雙贏……


人總希望自己保留一定的神秘感,又想別人都是透明化的


天性使然,人都有好奇心,但是又很矛盾,想保護自己,卻又想八卦。


我也是啊,打談到別人的秘密我會有一種成就感,我知道別人的秘密,別人不知道自己的秘密(只是自己認為),會有一種監視別人的快感。。。。可是感覺這又是一件毫無意義的事情,別人在干著有意義的事情,而你卻在查詢別人的隱私,這件事對比之下就毫無意義,後來就不在特意去查詢別人的隱私了。。。


這大概人潛在的窺視的慾望吧,溫馨提示:要採用合法的手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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