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彆強求,真沒有必要。

把藝術作為掙錢的工具不可恥,不熱愛也不可恥。我倒覺得你把藝術作為「工作」去看,先把工作做好,然後再說其他的。

挺好!


首先這個事情真的不必強求,因為它需要堅持和自律,和其他很多事情一樣,這都不是容易事,需要持久的付出。

喜歡可以只是一時的興起,也可以只是一種選擇,然而熱愛沒這麼簡單。熱愛源於持續不斷的實踐與探究動力,同時需要正向反饋,即實踐—獲得快樂—繼續實踐—進一步獲得快樂……

所以為了有這個持續的正向循環,你需要去了解和學習這個領域內的方方面面,包括理論框架、包括技術技巧、軟體硬體、實踐操作等等等等,很多時候這些不同的細分領域知識能夠彼此支持,讓你的綜合認知達到更高的境界。舉個例子,單純繪畫技巧沒有理論知識,很可能審美趣味或者認知深度達不到。如果只有理論缺乏實踐,那麼正向反饋有限。對硬體缺乏瞭解又會限制技術層面進一步的發展空間。相互都有聯繫。

掌握技巧之後,你會因為想要技術進步而去研究更好的硬體,當技術精熟之後你又會轉而追求審美層面的愉悅,這又需要很高的技巧掌握才能達到。當你對每個細分領域都有一定獲悉之後就會有更強烈的對全局的鑽研慾望,這大概就是熱愛的源動力了。但最最最重要的是,這個過程裏你能獲得快樂的體驗。如果有,那說明你適合。如果真的沒有,那不必強求。


喜歡下去,直到熱愛


喜歡和熱愛是不同的,喜歡是接受,熱愛是主動。喜歡沒有成本,也不需要精力,熱愛卻需要付出,想把喜歡變為熱愛,就需要做好付出的準備,要忍受失落,低迷,彷徨,甚至絕望,要經歷汗水,困難的洗禮,才能成為熱愛。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