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哈登、湯普森這樣的 NBA 球員喜歡逛夜店?
美國的夜店文化產生了哪些影響?
19年的總冠軍,猛龍客場奪冠後,第一件事是去舊金山的夜店,玩到半夜3點。第二件事,是飛到拉斯維加斯夜店繼續玩,除了夜店還有賭場,玩了三天……第三件事,才是回到它們主場多倫多;
再往前的冠軍,17、18都是勇士。17年勇士主場奪冠後,去的是舊金山的Harlot,消費了15萬的香檳,庫里之類還抽了幾支上百年年份的古董雪茄。知乎最近不能傳圖,現場嗨的照片和他們具體消費/娛樂的都能查得到;
16年騎士搶七拿下冠軍後,全隊去的也是拉斯維加斯,XS Nightclub,盡情奏樂盡情舞。而這也只是他們奪冠慶祝的頭一站;
再再往前,摸到冠軍獎盃的是馬刺隊,聽起來這支隊要老實一點——14年奪冠後第一件事依然是夜店,聖安東尼奧當地的Elevate Rooftop;
再再再往前,13年熱隊奪冠後去的是邁阿密當地的Story,LIV旗下的頂級夜場。
……
再往前懶得說了。
你看,所有奪冠的球隊,更衣室嗨完,離開球場後第一時間都是直奔夜店,上到總經理主教練、當地名流和大人物球迷,下到隨隊工作人員,全員出動一刻不停。
吃喝玩樂、煙酒賭博、嗨歌宿醉,一個不落,狂歡到黎明。
美國的各種夜店和國內的夜店還不太一樣,其實理解成慶功宴更合適點——只不過這種「慶功宴」玩的更嗨一點。同樣的,轉會時的類似告別宴、生日宴、各種慶祝……老美統統都放到了「夜店」里進行。
拉斯維加斯這種娛樂業更發達、無縫銜接賭博的就更受歡迎了。
不是哈登、湯普森這樣的喜歡逛夜店,是可能絕大多數美國人、幾乎所有北美運動員都會以去夜店的形式,慶祝也好、放鬆也好,這就是他們的習慣,和我們喜歡大家聚餐唱K一樣。
而且多數這種夜店,特別是慶祝勝利的,現場都會有其它領域的明星,娛記狗仔也盯得緊,很少會做出格的事(飛葉子和情色類的都要私密的多,也是狗仔們各種潛伏才拍到的)。
另類的也有,比如熱隊奪冠後夜店,巴蒂爾好像就沒去,也有不愛玩夜店的可能出席一下也就早早撤了。
巴特爾和孫悅當年雖然也拿了總冠軍,可都沒進季後賽名單。大姚也離總冠軍很遙遠,否則我們說不定能看到他們的夜店狂歡了……
多一嘴,國內除了體制內的那些運動員,但凡稍微商業/職業運動項目的,多數也都是會去夜店的……
首先,逛夜店和逛窯子不是一個意思,尤其是在美國,夜店文化更加流行,嗨到半夜3、4點鐘然後回去睡覺,第二天中午再起床,這是很正常的美國人生活;
其次,其實美國的夜生活挺單調的,既沒有路邊攤燒烤,也沒有KTV,更沒有大洗浴,美國人的夜生活基本就是開Party,有條件的去夜店開Party,沒條件的就在自己家裡開Party;
最後,NBA的球員,普遍來自於低層,像格蘭特希爾這種屬於極少數,大部分都是來自社會中下層,文化程度是偏低的,但是體內的荷爾蒙是爆棚的,這種人你讓他們坐在家裡看看書,寫寫字,那根本就是天方夜譚,在夜店裡面土嗨,是最適合、最簡單的發泄方式。
不去夜店就要固定的女朋友
固定的女朋友太貴了,比如卡戴珊
如果沒有女朋友就要有媳婦
但是媳婦更貴,比如喬丹的媳婦
既然一定要女人
怎麼算都是夜店的女人最具性價比
哈登和克萊只是更會過日子而已
只要不懷孕
夜店女就是球星可以選擇的最有性價比的異性
各位讀者應該都聽過這麼一則都市傳說:詹姆斯-哈登在脫衣舞俱樂部一夜揮金百萬,讓店主把哈登的13號球衣從此高懸在這傢俱樂部中。
貧窮如我實在是想像不出哈登是怎麼一夜之間花掉上百萬美元,而對於一些原教旨球迷來說,這樣的故事或許天然讓他們感覺不適:球員不老實訓練打球,跑夜店就是原罪。
而哈登也曾經被這樣的輿論困擾多時,reddit 上曾經有好事的球迷統計過哈登比賽日表現和當地夜店質量存在一定程度的關聯。
職業運動員去夜店通常在輿論上占不到什麼便宜,因為這不被看作是什麼光彩的事情。
但在第三產業佔美國GDP80%的今天,哈登「去夜店」的行為某種程度上托起了美國經濟。就像扎克伯格在疫情期間資助了幾家自己常去的餐館,哈登不也是在盤活經濟發展嗎?
所以,接下來用一個虛構的小故事解釋一下,我所理解的哈登「夜店經濟」。
假如某個比賽日夜晚,哈登贏了球心情不錯,找了家夜店慶祝。
哈登在夜店玩的時候,路人一看這是哈登,趕緊拍照發推,10分鐘之後吃瓜群眾蜂擁而至,裡面有來偶遇球星的粉絲,想勾搭名人的女孩也過來;好看的女孩多了,又帶來了更多的想偶遇好看女孩的男生。
一下子,哈登的名人效應讓這家夜店變成了網紅打卡地,一旦人多起來,這家夜店自然構成了微型的社會生態,為各種目的而來的人也在這塊區域內產生競爭,競爭帶來炫耀性消費,提高了夜店的收入。
而夜店也會用各種手段促使你擁抱炫耀性消費,比如當哈登豪擲百萬被退役球衣就是某種手段;告訴你只要你花錢,在這裡就是爺。
如果有哪個名人也想像哈登那樣進入夜店名人堂,他也去這裡揮金百萬,掛上自己的球衣。
或者他不喜歡哈登,來到這裡花兩百萬,把哈登的球衣給弄下去,好像也沒什麼問題。
哈登一夜花上百萬的事情估計不常有。但對於 NBA 球星而言,一晚花上幾萬美元仍是稀鬆平常,追夢-格林說過自己一夜消費了2萬美元。
據統計,美國有6.25萬家酒吧和夜店,提供了34.5萬個工作崗位。一名侍應的年薪大概是18000美元,而球星們這樣的大手筆,夠養活多少人了?
雖然這麼說有些油膩,但到夜店去的朋友應該大多都是抱著和異性發生關係的心態,我想即便是名人也不例外。
這時候,哈登的身邊有朋友、有粉絲,可能也會有想和哈登發生關係的 gossip 女孩,還有幫夜店老闆賣酒的酒托。
為了吸引到哈登的注意,那麼就要把自己打扮得更好看,提高核心競爭力。
怎麼打扮得好看呢?買衣服、買化妝品、去整形......
無形中,哈登的夜店經濟甚至帶動了美妝行業和醫美行業的發展。
2019年,美國美妝行業創造了492億美元的收入,凱莉-詹娜能夠成為最年輕的10億身價富豪也依託於美妝行業的繁盛。
美國是全世界選擇整形人數最多的國家,醫美整形在美國是個大產業。
2019年,行業官方統計美國人在這方面花費了82億美金:其中最多人做的是隆胸,第二是抽脂,第三是胸部整形。
而墊臀在最近5年里上升了90.3%。(卡戴珊家族引領的審美,這又是個和哈登脫不開關係的姓氏)
如果在夜店裡,哈登和某個異性看對眼了,想約她一起開派對,那麼開派對需要場地,但哈登又不想在自己家裡開弄的亂糟糟,那麼就需要租個大房子。
哈登不是沒搞過這樣的事情,2019年TMZ(一家報道花邊新聞的媒體)報道過哈登在比弗利山莊租過一座豪宅用以辦派對,但是因人員過多被屋主起訴。
為什麼說這個?因為其中提到了哈登租房子的開銷:租一周的價格是8萬美元,但不能超過7名成年人到場,舉辦大型活動就要提價到15萬美元。
在這裡,哈登又創造了15萬美元的消費——雖然這大部分都進了屋主的口袋,但是屋主也需要從中拿一部分來請人清潔打掃,平日里還要聘請專人維護管理。你數數,這惠及了什麼行業?
開完派對,哈登還想繼續約這個異性出來。這次再開派對就沒勁了,所以約在餐館單獨相處,順便幫扶一下餐飲業。
出手闊綽的富豪們和普通人似乎吃的不是同一個概念的飯,哈登平時吃飯開銷是多少我不知道,但你可以看看其他人是怎麼做的——騎士中鋒安德烈-德拉蒙德在這個特殊時期為了幫助餐廳營業,用餐過後留下了1000美元的小費;馬刺教練波波維奇數年以前也給過驚人的5000美元小費。
以此我們可以算一筆賬:權威機構統計普通餐廳服務員的年薪中位數是28000美元,5000美元夠付兩個月工資了。
哈登作為未婚男性,和異性交往是人之常情。交往是一個相互吸引的過程,異性需要提高自己的吸引力,作為故事主角的哈登也不能免俗。
讓哈登受歡迎的不是職業運動員的身份,而是職業運動員身份帶來的財富——夜店裡肯定不是每個異性都認識哈登,但她們都知道一瓶酒賣多少錢,停在外邊的豪車有多貴。
財富和社會地位構成了一部分的異性吸引力,一切可外露的裝飾和資產都是可以體現個人財富和社會地位的手段。
比如典型的三件套:穿什麼品牌的衣服?開什麼車?住哪裡的房子?在某種程度上,也又促進了消費。
《舊金山紀事報》經濟專欄作家凱瑟琳-潘德2016年對至少50名 NBA 球員進行過採訪調查,從而統計出一項數據:平均每個 NBA 球員一年開支690萬美元,最多的一項是「其他」。(我猜夜生活消費是其中的大部頭,或者包括一系列他們自己都掰不清楚的花費)
另外最多的11%花在服飾上,9%花在買車。
在穿衣的時尚上,一個普遍的看法是社會階級從上至下的滲透和自下而上的模仿,尤其在社交媒體發達的當代更是加速了這種現象。
簡單來說,名人總是能指導普通民眾的生活方式。球星引領的球鞋文化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一方面他們強大的購買力為廠家創造了可觀的收入:鞋王PJ-塔克說過自己一個賽季買鞋要花掉20萬美元;退役球星喬-約翰遜說自己有1000多雙鞋,以每雙160美元的價格估算,怎麼也有16萬美金了,而且其中還有許多高價的限量鞋款,真實數字顯然超過這個價格。
另一方面,名人效應起到的帶貨作用,引領起二級市場的繁榮,盤活整條產業鏈,養活了鞋廠也養活了二級市場的買手。
http://drivetribe.com 報道過哈登擁有的3輛豪車:賓利添越、勞斯萊斯魅影、路虎攬勝。我查詢到它們在美國的售價分別為:23萬美金、32萬美金、20萬美金。
按照經銷商能拿到售價10%的利潤,以此我們做一個粗略的估算:哈登的三輛車讓經銷商賺到了75000美金。
而銷售又可以從利潤中分到5%的提成——那就是3750美金,對於工薪階級來說是一筆可觀的數目了。
如果哈登真的只有3輛車,那應該算是一股清流了。很多球星的座駕數量都遠超這個數,韋德曾經說過自己有16輛豪車(不過現在只留下了一輛自己用),而這對於汽車經紀來說當然是多多益善。
車有了,接下來就是房子了。
哈登剛來休斯頓的時候買了退役球員莫布里的房子,據報道價格是200萬美元。
如果交易的傭金是5%,房產經紀就能拿到10萬美元。
據權威機構統計,房產經紀年薪的中位數是43000美元,所以哈登這一筆買賣又創造出兩個房產經紀的年薪。
不過,哈登已經有了一處新豪宅,他在休斯頓的新家據說價值千萬美金。
如果以這1000萬美元的價格計算,那麼他每年要給當地政府交20萬美金的房產稅,這20萬美金流入當地的基礎建設基金,可以做很多對社區有益的事情:20萬美金可以給普通警員、教師開將近4年的工資。
這也是為什麼美國富人區的環境、基礎設施、教育、治安都會更好。
換言之,有更多哈登,對當地社區建設很有好處。
好了,讓我們再次回到哈登的「小故事」上。
夜生活豐富的單身富豪難免遇到騙財的異性,多金好騙的職業運動員更是比比皆是。
這些花邊新聞,養活了一批娛樂版記者。
然後,哈登怕被仙人跳,就要找專業的律師。
律師在這裡又分到了一杯羹。
接著,情場失意,心情煩悶的哈登想要去賭場玩玩。
從萌生想法到最後坐上牌桌,還需要出行、住宿。博彩和旅遊業齊頭並進。
而且,博彩業已經是內華達州的經濟支柱:2018年的統計,賭場為內華達貢獻了超過百億的收入,超過40萬個工作崗位。
或許有一天,哈登覺得自己這樣的生活方式有些不妥,決定改變,好好理財,開拓業務,用閑錢做投資……
那麼,他們需要專業的經紀人和投資顧問,幫助他們規劃職業生涯,這又造就了美國繁盛的體育經紀行業。
好了,小故事就到這裡結束,以上都只是博君一笑。
但我想說的是,在產業聯繫高度發達的今天,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蝴蝶效應隨處可見。
不規律的夜店生活或許對運動員的生涯壽命是損害,但卻幫助其他行業的從業者壯大規模,給了他們維生的飯碗。那去夜店到底是道德敗壞?還是樂善好施呢?
拋去夜店這個帶有偏向性的字眼,哈登所做的事情無非是合法消費,而消費是任何現代產業發展必不可少的基礎。
最後,我再用一個真實的小故事來結束這個話題。
GQ雜誌做過一個採訪節目,主題是「你人生賺到的第一個100萬是怎麼花掉的?」,邁阿密熱火新秀泰勒-希羅接受了這個採訪,這100萬美金大部分都進行了消費。
買車(買了4輛車,2輛給父母,2輛自己開),買衣服(花了8萬5美金),租公寓(6萬美金),雇廚師(2萬美金),外出就餐(1萬美金),買藝術品(1萬美金),買珠寶首飾(4萬美金)……
各位可以數數,希羅的這些消費遍布哪些行業?而他接受採訪的這個行為,也是對傳媒行業的推波助瀾。
當然,這些職業運動員看似賺的多,花的多,但最後還是通過必要和非必要的消費留回到資本家手裡。所以韋德會打趣地說,「我覺得最好的投資就是不消費」。(不太可能)
不過,這就是另一個更宏大的話題了。
不清楚題主所問「哈登、湯普森這樣的球員」是指怎樣的球員?
難道有名氣就不能逛夜店?
總認為是名人,就應該每天端著。
夜店也被很多人潛意識認為是煙花巷。
可能很多事情我們都陷於固化思維了。
這雖然是一個籃球問題,也可以發散為方方面面。
為什麼年輕人都喜歡蹦迪?
為什麼老年人都喜歡打牌?
為什麼男人都好色?
為什麼女人都愛錢?
可能存在一部分人是這樣,可全部的事實是這樣嗎?
有的年輕人一次都沒有蹦過迪,比如我,因為覺得太吵。
有的老年人從來不打牌,比如我媽,她喜歡廣場舞。(可是我姨幾乎天天鬥地主)
有的男人天生木訥,開竅晚,真的不近女色。
有的女人單純無邪,重感情,真的不看重錢。
之所以舉這幾個栗子,不是為了抬杠。
只是為了說明一個邏輯。
人們選擇放鬆娛樂的方式只是個人行為習慣的延伸。
只要不影響公共利益,就都是合理的訴求。
為什麼NBA球員喜歡逛夜店?
跟購物、看電影、養寵物一樣,只不過也是一种放松自己的方式。
問題的關鍵是,並不是所有球員都愛逛夜店。
所以,逛夜店也只是很普通的一種消費習慣與調劑方式。
比如,老流氓喬丹就喜歡賭博,不過喬幫主財力雄厚無傷大雅。
小賭怡情,大賭傷身,強賭灰飛煙滅。
艾爾霍福德因為有個環球小姐女友,結果愛上給自己畫眼線。
比斯利喜歡塗指甲油,而且是五顏六色的。
馬里昂總是跟女友吵架,因為自己總沉迷與動畫片。
所以,喜歡喝酒就喝吧,喜歡夜店就逛吧。
我們可以不喜歡,但應該允許別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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