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相互的,我送你禮物的時候是對你的肯定,是你值得我送禮物。相處兩個多月很愉快,有一天突然發現你取關了我所有的賬號,我去問你你說累了不愛了還是做朋友好,我選擇不糾纏,過了幾天又發現你刪了聯繫方式設了朋友許可權。


送禮物是表達自己的一份心意,送的禮物也是代表自己當時的想法,並不能代表以後,既然是過去的事就讓他過去吧,我們應該把目光看向前方。至少自己真心對待過,也認真愛過,既然最後沒能在一起,那就保留對方之間的體面吧。



分手之後還回禮物,這是什麼地方的習俗啊?好聚好散嗎?還頭一次聽說,難道不是老死不相往來嗎?


看什麼禮物了。

也看對方有沒有送同價的禮物,有沒有要回去。

總的來說,公平就不小氣。


道德綁架


如果對方也曾經付出真心過,也真正愛過你,要回禮物是小氣,畢竟相愛過,還是彼此留個美好的印象吧!如果對方是渣男渣女,我想就不必客氣了,能要就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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