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肯定有人想說婚前同居是有必要的,但是可以先把婚前其他步驟提上來呀,比如先見家長什麼。我之前交往的兩個對象都提出過同居或者發生關係的要求,我拒絕了。大概都相處了四五個月見了雙方家長,然後發現問題真多,事實證明還是有點作用的,分手後不久發現第二任是個渣,讓ex流產過,第一任可能真的就是父母雙方觀點分歧大,而且他的確有點沖,我爸說怕他以後對我家暴(家父是律師,接觸過這些問題)。我不希望以後拿走我第一次的男人和我分手因為家庭原因,我討厭這個。後來遇到了第三任(現任),我們相處了半年後互相見了家長,然後慢慢的最終雙方家庭都比較接受。過年期間因為疫情,我住他那裡,自然順理成章。ghs:我其實沒有什麼處男情節,但是沒有想到他大我五歲也是處,第一次的時候他都沒有怎麼樣就結束了,哼╯﹏╰,太尷尬了,雖然這幾個月相處下來都老司機了,嘻嘻(?˙︶˙?)。不出意外我們國慶節左右辦婚禮,祝福我們吧。

我只想說,婚前同居有必要,但是不代表這個步驟要放第一步,畢竟婚前還有很多問題要解決。如果你僅僅是被自己的荷爾蒙操控,那才是對自己對他人的不負責。


額首先作為一個過來人的建議就是不贊成,但是我想在陷入愛情甜蜜的時候往往都是很衝動,覺得喜歡就會不顧一切,而我曾經也是這其中的一員

很多事情當時看不透,覺得不被理解,而過了這麼多年才有了體會,不到對象家裡同居並不代表不喜歡,只不過是自尊自愛的表現,而且會讓男方家裡看重一些,結婚以後很長時間都在他家,沒必要提前去,還有就是也許喜歡只是當時喜歡,並不是全面的,以後遇到更好的人才發現自己已經不是足夠好了,人生總會有缺憾

但是我想不完美才算人生,所以只要不後悔就好


21歲要看是不是工作了,還有對方是什麼樣的人,對方的男友又是什麼樣的人。

其實沒什麼看法,畢竟這是別人的生活。


21歲都是成年人了,做什麼都可以,自己負責就行。

如果你問我會不會要求婚前同居,我的想法是同居不同床。


身邊有這樣的女生,21歲左右的年紀,與男朋友大學認識,談戀愛一年多,現在女生去男生家一起同居了

我的觀點如下

首先,住在一起,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二人正是濃情蜜意時,所以難捨難分

其次,相比起這個年齡,對於出去住賓館或者另租房,對於一對二十多一點的小情侶來說,也不太現實,除非一直問家裡要錢或者家庭富裕

但是

這其中的可能涉及到的問題,也不得不考慮。比如,二人世界變成四人世界,情侶與父母的相處,男方父母是否認可,家庭花銷,是否有背井離鄉之後的女方父母的擔憂

總之,一句話

作為一個不太成熟的成年人,做出任何決定還是要考慮成熟的

一旦做出決定 就盡量不要後悔,因為你已經是個成年人了,需要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無論甜果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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