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A把錢借給了他的另一個朋友B,大概有30萬左右,當時談好了利息和還錢時間(因為都是為了投資,所以談了利息),後來到時間不還錢。A一直催促B還錢,B開始打電話不接,後來甚至過年都不回家,無奈之下,A起訴了B,但B沒有出庭,A勝訴,B依然「失蹤」中……法院告知A,B名下有一輛車,但是必須得找到才能凍結。由於法院不管車輛定位的事情,A也不能找到車輛進行凍結。總之,雖然A勝訴,但並沒有要到一分錢,(哪怕A最後說利息可以不要,本金30萬還回來就行),且還搭上了訴訟費和時間成本。

想請問大家,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1.這種情況就可以試試第三方催收平台,只要把債權信息上傳到平台上,平台會實施自主催收,不僅操作簡單,還節省時間和精力。

2.希望以上知識可以幫到大家。

發佈於 2020-02-26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小魚兒與花無缺小魚兒與花無缺養魚問題可以私信,進知乎魚友群

沒有任何辦法!沒有可執行資產,別人轉移了!所以打不到老賴的痛處!

不早說法律怎麼樣,怎麼樣,法律如果真的有用,這個問題就不會出現!

任何打不到痛處的法律,就是隔靴撓癢!你試試監禁他幾天,乖乖出錢!

我被無良老闆坑過一次,工友有個親戚是公安局的,直接把老闆抓走了,乖乖給工友結賬了!而我們只能拿著法律判決書!

對,法律說了,他欠你錢!對,法律說了他沒可執行資產!對,法律也說了,他不能做高鐵!

這妨礙他開車寶馬亂跑嗎?


沒有任何辦法!沒有可執行資產,別人轉移了!所以打不到老賴的痛處!

不早說法律怎麼樣,怎麼樣,法律如果真的有用,這個問題就不會出現!

任何打不到痛處的法律,就是隔靴撓癢!你試試監禁他幾天,乖乖出錢!

我被無良老闆坑過一次,工友有個親戚是公安局的,直接把老闆抓走了,乖乖給工友結賬了!而我們只能拿著法律判決書!

對,法律說了,他欠你錢!對,法律說了他沒可執行資產!對,法律也說了,他不能做高鐵!

這妨礙他開車寶馬亂跑嗎?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期對方名下有資產了可以拿到錢的。


一定要起訴 起訴後申請強制執行 限制高消費及出行 包括子女升學 相信法律 不要放棄


起訴也沒用,可以關注一下漢能李河君,被起訴了多少次了,一樣過的很瀟洒,他們這些有錢人早就研究好如何鑽法律空子了,法律對他們來說沒用。


這種情況其實比較常見,不過,沒有很好的解決方案。如果B還能聯繫上,能接電話溝通,可以委外嘗試一下,讓第三方通過溝通做一下債務方的工作,雖然像你這種情況B回款的可能性不大,不過嘗試一下,收不回來對你也沒損失,通常都是風險代理的。如果B就惡意抵賴到底,那只有上失信人,讓他成為老賴了。


不怕。等判決下來,再強制執行。


首先你一定不要太著急,要理智,不理智就容易爆發衝突

為什麼這麼說呢,你追債,一定不要追著追著把法院或警方得罪了,這樣你占理兒也不好說話了,不管錢追沒追回來,和官方打好關係很重要要記得

另外

要找人的話,可以問問身邊的人有沒有認識那種討債公司的,一定要找認識的人哦,不要盲目向【社會人】求助,你不知道他人脈到哪,可能他根本沒辦法幫你但還是會要工資,而且不是熟人(其實根本上最好要找能治住那邊的人)你控制不住的,很容易被訛錢,到時候不要打算和流氓講道理,總之這個辦法就是如果你有辦法讓職業混混幫你,那你就去找找

比較經驗之談的方法還有就是你可以去找找那人有沒有欠其他人錢,最好幾個債主互相聯繫著一起上訴,金額大好報引起重視,而且你們信息共享可能會好點

反正碰到老賴,就是要做好持久戰的準備了,不要太著急,不要讓討債影響你的【全部】生活(肯定會讓你焦灼的),要相信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的,你要想要他還債,就時刻盯著他動向

但不要全身心投進去,因為很少能在短期追回的(當然我祝你越早追回越好),要追查一個人,你的精神物質都消耗太大,要小心不要把自己的根基拖垮


勝訴後,申請強制執行,上失信人名單,名下有銀行有財產會被凍結,不能從銀行里貸款,被限制高消費,如果有子女,子女考大學,公務員,等等受限。目前也沒有其他辦法。


起訴時被告名下沒有財產,或者在執行期間找不到被告名下財產,或者被告將財產轉移這些情況很多見,但至少A的債權已經成為有法律上強制執行力的文書,後期積極配合法院執行機關,督促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義務,你可以選擇放棄利息、訴訟成本,但強制執行的債權法院不會讓你主動放棄。


你要捏著他最疼的那個點,針對他的軟肋讓他疼,一方面給他壓力讓他還錢,另一方面即使錢要不回來,也能讓他難受,讓他痛苦,要錢過程長就通過過程折磨他。

本不想回答這類問題的,昨天真被噁心到了,還是記錄下吧。

我真的好奇2萬多塊錢可以換到什麼?感情?人性?良心?還有「大好青年」的黃金期?不管我有沒有得到這些,不過終歸是有人失去了。

借的時候說,說過2個禮拜就可以還,到日子他沒還,因為我不等錢用,我也沒去要,想著他手頭富裕了還我就行。

過了幾個月,10月底,我可能會面對一筆大的花銷,手裡存款可能不太夠,就去問他能不能還錢。這時我才意識到,借了他錢後,他從來沒有找過我,也沒有跟我說最近錢緊,還不上錢這類的話。經過後面追錢的經歷,發現這真是個垃圾人。

  1. 沒態度。你以為你是天之驕子,老天的寵兒嗎?你是每天比總理還忙嗎??微信閱了就當回了?
  2. 沒誠意。老賴都沒誠意,正常。
  3. 沒擔當。被動型人格吧,自己做了那麼久生意,主動面對都不敢,難怪掙不到錢。

10月底開始追的,微信三天回一條,還都是挑半夜3,4點這樣的時間回復,即使半夜秒回他,他也能不再回復我,說,又睡著啦。還有一周,一條沒有回復,解釋說生病住院了。

和他通過微信很難達成有效溝通,約了12月底出來面談。約定分三次還清,最後一個還款日是1月1x日,第一個還款日逾期2天後,通過我的百般追問,終於還了我300元(這是目前唯一追回來的)。

他這樣的狗態度,我真沒必要客氣了。(其實,如果他能好好說,認真跟我做一個還款計劃,我可以接受他2-3年內還我這筆錢。)

我查了在人民法院立案的條件和程序,我們是通過微信轉賬的,雖然沒有借條,但是通過聊天記錄可以完整的證明他向我借款的事實且沒有還款的事實,由於我沒有他的身份證號,所以立案會有些複雜,需要動用關係或者請律師才好查到他的身份信息。

所以在第一個還款日逾期後,我先試著約他出來,讓他寫張借條,這樣可以更自然且不費事的得到他的身份信息。(提示下大家,如果他出來見面後,拒絕寫借條,直接報警就好了,警察雖然不會直接處理民間借貸的糾紛,但是讓對方寫個借條還是可以的,在追錢這事上,能通過白道解決的,沒必要使用「非常手段」)

寫好借條後,我跟他說,到日子等你錢了。在法院立案,要求還款日到期後,經過追要仍不還款這個條件。所以再等幾天,給他一個機會,也還自己良心一個現實。

借條到期後,我又機械性的追了一周,仍舊沒有還錢,我就直接網上立案了。因為我追的力度肯定是不行了,所以交給國家司法機關吧。

1月底提交的材料,2月初立案,3月中第一次開庭。被告缺席。

法官跟我簡單詢問了下情況,查詢了被告送達記錄,告訴我法院文書不是本人簽收的,他們會再聯繫被告,下次開庭再通知我。

4月2日,就是昨天,是第二次開庭的日子。被告仍舊缺席,但是他的代理人出席了。

被告代理人是位律師(我驚呆了),這位律師姐姐通過各種說辭,實施各種拖延,很有經驗,但是還好這事一不理虧,二我沒有過分要求,所以沒有給律師太多的發揮空間,只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拖著而已。

因為這位律師的出現,我徹頭徹尾的被噁心到了。所以才想發出自己的經歷,讓大家見識一下,當今後和「老賴」對峙公堂的時候,如果對方有專業法律人士的指點,如何處理才能避免被對方陰一手。

不過,這位律師的出現,也有兩個方面給予了我便利,

一是,對法庭程序來說,有了可以代表被告發言的人,所以法庭的審理程序可以進行;

二是,如果面對被告,我說話或許還留有餘地,不過面對他的律師,我可以毫無顧忌的懟她。

這位律師,明顯很老道,但是她也知道此案沒什麼勝算,所以跟我說話還算客氣,以哄為主。

9點開庭,被告律師首先向法官表明,被告沒有告訴她具體的案由,也沒有看到原告提交的證據和訴訟材料,她申請要先看一下。

法官同意給她看材料的時間,就讓我們出去等待,先處理其他的案子了。

然後和法官表示,被告之前聯繫過我,說庭外和解的事。

法官詢問我是怎麼想的。

因為被告根本沒有聯繫過我,我首先向法官表示,被告什麼時候聯繫的我,我怎麼不知道。法官問了下被告律師,律師沒有說話,我繼續補充道,法官這是我和被告的微信聊天記錄,前幾天我還給他發信息,他都沒回我。此事不攻自破。

11點正式開庭,這位律師開始表演,說被告現在沒錢,問我能不能同意調解,給被告一些時間。

我說,據我所知,這個案子標的雖小,但是律師代理費用也是5000起步,被告有錢請律師,沒錢先拿出來5000跟我說能不能不告我,先緩緩。並且我和被告在借條中已經約定,為維護權益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失約方承擔,我考慮到被告的還款能力,不忍心讓被告多承擔費用,所以我都沒有請律師,自己早上7點多出門來這麼遠的地方打官司來。

法官叫停了我的發言,請被告律師先退席。凶了我一頓,你還想不想審下去,把錢要回來?今天被告沒有來,如果律師不配合,今天肯定是審理不完的,後面你還要再來。據我所知,被告請律師也是委託朋友幫忙,並沒有付律師費。

我說,好的,法官,我明白了。

繼續開庭審理,不過在被告認定事實階段,是極度的不配合,

被告律師的意思是,被告只告訴他今天開庭,但是沒有告訴我具體的案件事由,也沒有給我看過法院文件,所以我不知道案件事實是怎麼樣的。

法官,那你現在聯繫被告,核對一下。

被告律師當庭「假裝」打了電話,被告沒有接。(估計是庭前看證據的時候事先商定好的)

事後法官詢問,之前被告是怎麼聯繫你的。

被告律師,微信。

法官,那把你們的聊天記錄發給我看一下。

被告律師,今天我沒帶那個手機。

法官,那你為什麼不提前問下被告案情呢?

律師,我以為他今天也會來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沒有來。

。。。。。。。。

反正就是各種拖,各種賴,各種不認。

庭審無法繼續下去,法官就先讓我回去了。

庭後,被告律師叫住了我,說想了解下情況。當時我手機沒什麼電了,所以沒法錄音,不然我們聊天的內容,雖然不能作為直接證據使用,但是或許可以證明被告的一些意圖吧。

我們去了被告的律所,和她談的,考慮到她可能會錄音,所以我說話也是謹慎,省得被專業人士抓住把柄。

被告律師再次表達了被告想要撤訴的訴求,跟我講,被告現在確實沒錢了,他公司最近準備申請貸款,如果有訴訟的不良記錄,可能會影響到貸款的審理。

被告律師此話一出,我終於是握到了一樣可以制衡到被告的武器。此前,據我所知,被告已經被限制高消費了,所以法院判決如果再次令他限高,可能也不會觸到他的痛處,所以我選擇走的法律途徑,可能對被告來說也已經不痛不癢了。我雖然知道他父母的住址,但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能力為自己的事負責,所以,只要我可以聯繫到他,不會去找他父母的。

這時,被告律師問我,你可以撤訴嗎?我代理這個案子沒有代理費的,但還是想幫幫他,我可以幫你去跟他說一下,讓他去借錢或者怎麼樣的。

我說,可以呀,他還錢,我隨時可以撤訴,完全配合你們。

被告律師,他現在是真沒錢,除了現在還錢,你還有其他的條件嗎?

經過一番拉扯,我說,之前我已經給過他很多次機會了,這個人的態度和信譽都有問題,除了還錢,我對他的任何還款計劃都沒有信心。除非有人願意為他做擔保,告訴我到期無法還錢怎麼辦。

被告律師又表示很難實現,問我,還有其他嗎?(被告律師明顯在試我的底線,如果我說了,被告那麼垃圾的人,肯定會在此基礎討價還價)

我說,你讓他說吧,你這麼跟我說沒意義,你也不能代表他。你們商量好來跟我談吧。

這個時候,被告律師可能認為這個話題無法突破了,就轉了其他話題。拿被告寫給我的借條做文章,

她說,你看這個借條,充分表明了被告還款的誠意,只是他現在真的沒錢,有錢早還你了。如果他不寫這個借條,在法庭上你沒法說清楚這些是借款還是不當得利的,都很難說。(律師無非在粉飾被告不是惡意拖欠的事實,仔細想想,如果被告是個光明正大,心裡沒鬼的人,也不至於不出席庭審。至於她拋出的「不當得利」,是民法的專業辭彙,目的是告訴我,如果被告不寫借條,這借款他有方法不認可。都是唬人的)

我說,我們都是通過微信溝通借款的,即使沒有借條,還有聊天記錄。再者,你說的不當得利,他更無法證明。誰主張,誰舉證,我有實質性的證據。再說,我對這個人的誠意沒有信心,在他還錢之前,這借條對我來說就是白紙。(寫借條的目的是得到他的身份證號,建議各位在借出錢的時候,一定保留文字性的記錄和對方的身份信息)

她繼續說道,你看你這個利息就約定的很有問題,你知道你要的利息多高嗎?你知道現在借款的最高利息是多少嗎?律師繼續說道,他願意答應你這麼高的利息,證明他真的很有誠意。(月息1.5%,違約金5%,我當然知道高了,她這麼說其實是在告訴我,借條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部分得不到不代表全部得不到,我也沒想要回這麼多,老子也是懂法律的,要不回來就要不回來吧,沒關係。)

我說,他現在本金都還不上,還談利息,我真的很照顧他了。

被告律師說道,你沒明白我的意思。我是在幫你,如果最後法院判決下來了,你不可能拿到這麼高的利息的,如果你現在撤訴,他答應你的這些利息是可以實現的,你可以算一下,這中間差多少錢。(這個時候其實就是拋出點甜頭,即使他是真心答應我了,今後實際還款時,也是可以不認賬的,所以真沒必要為這些不受保護的小恩小惠浪費時間,再說這位被告的「老賴」行為,沒必要再相信他。)

我說,他要是真想還錢,我們也不至於在這,我就是因為我的債權得不到保證,所以才選擇走法律途徑的。

因為沒有對他們拋出來的誘惑動心,所以律師也終止了這個方向,開始「威脅」嚇我,

她又言道,可能你還年輕,沒有跟別人借過錢,我可以跟你說一下。我現在手裡有個案子,我是原告律師,是一個230萬借款的案子,被告提出的和解條件你知道是什麼樣的嗎?1. 150萬,半年內付清;2. 200萬,一年內付清。我原告急用錢,對面就惡意壓著,有錢,就是拖著,你有辦法嗎?這樣的結果也是我一點點談出來的。

我表示驚訝,隨後和我說道,你知道你約定這麼高的利息,通過打官司,我完全可以壓到2萬甚至更少,來跟你和解。(如果繼續打官司我可能拿不回來全部的錢,如果是大額借款確實有這個可能性,但這是小錢,你壓我錢,我就不同意,達不成和解。律師還不了解我的目的,所以她也是在不斷的尋找突破口,先是許以高額的利息,後是許以儘快實現的債權,可我的目的是,讓被告難受,所以她拋出的兩點打動不了我。)

我TM的,作為債權人反過來被你要挾?不存在的,直接懟道,我這2萬多都是本金,你準備怎麼壓?開玩笑么不是。

她說,你沒懂我意思,我是說,如果我原告提出來,多少錢和解,不然就沒錢,他名下現在確實沒有可執行財產了,你不也沒辦法嗎?再說,法院不可能支持你這麼高的高額利息的。

我說,那我尊重法院的判決,法院怎麼判我都可以。能拿回來我的本金就知足。(法院即使不支持高息利息,也會支持本金的。)

律師可能也是拿我沒招了,又跟我說,你知道嗎?即使他真還不了錢,被限高了,他還可以以別人的名義開公司,做貸款,朋友,父母。(言外之意,他不還你錢,也不影響他今後做生意,可是,除了父母,配偶,誰能一直無條件的幫他?)

我自然知道的,說,這是他的自由,你讓他自己權衡,為2萬塊錢被列入失信名單值不值吧。

經過一番拉扯,其中包括一些半年或者一年的還款計劃,我沒有草率答應,只是說,你先去和被告制定好詳細的還款計劃,再來跟我談吧。看我沒有退讓的意思,便說,那現在的你可以接受的和解條件,首選就是他現在把本金還你,其次,有擔保人,後面呢?

我緊接著說道,我沒有答應過第一條,有可以代他償還的擔保人我可以接受和解,他的父母也好,或者朋友也可以。其他的,我現在沒有辦法答應你任何條件,其實我更希望被告提出來,問我能不能同意,我想知道他的誠意在哪裡。有啥事,你讓被告直接來找我吧。

我也反覆跟他律師說了,我不會難為他。(其實,如果被告可以做到,我可以接受還款周期更長一些,但是前提是,可以做到才行!!!!不過這點我沒有明說,因為說了這麼寬鬆的條件,他肯定更無賴了)被告現在還我全部的錢是不可能了,但是如果沒有任何保障,我不可能無條件撤訴的。他在耍我嗎?開庭不露面,我沒見到一分錢,就撤訴了???

回家和父母簡單念叨了一下,我媽說我太過分了,為了2萬沒必要這麼絕,我爸也勸我,得饒人處且饒人。我雖然嘴上說,你們沒想過我才是受害者嗎?再說,這個人不止借錢不還,他還詐騙我,我為什麼要對他客氣?不過我們也分析了下。

首先,他肯定是真沒錢了,不然開庭前肯定就還我了,誰也不想鬧得這麼難看呀。甚至他父母也沒能力幫他了,不然能找父母解決的事,不至於跟我這麼僵著。

其次,他現在已經被限高了,所以不止欠我一個人的錢,即使我撤訴,他也很難貸下款。所以,不能指望他貸款下來還我錢。

第三,誰都有難的時候,現在幫他一下,興許就緩過來了,別做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上述三點,我主要是考慮到第三點,我只是想出口氣,這錢過2,3年拿回來其實對我沒什麼影響的,但是沒想過把人往死里整,真的也是過了。

一時心軟,跟被告發了微信,告訴他,我可以和解,但是我想知道他的解決方案。4月2日中午發出的信息,截止4月4日凌晨,沒理我。。。。。。。。真是給臉不要臉。

我是幫不了他了,我決定,在不整死他的限度內,連本帶利,少一分沒可能完事。不是針對還錢這事,單純是他的態度,還好不是借他大幾十萬,沒有傷筋動骨,不然真的被他拿捏了。如果後面他們繼續惡意拖,我也會請律師,雖然要事先墊付律師費,但借條中對此有明確約定,由失約方承擔,增大被告的還款壓力。錢我不在乎,我就是想要他疼,我就要看看,如果他因為這件事無法解除被限高,那是他的2萬塊錢重要,還是他的生意和公司重要???你讓我噁心了,我就要讓你疼。


申請強制執行,後續有錢還是可以執行回來的


1,車輛沒找到不是不能凍結,而是未實際控制無法評估拍賣,問承辦法官車輛檔案是否查封,是否為首封。

2,如果是首封,就可以著手找車了,否則輪候查封找到也意義不大。

3,找車自己得下點辛苦,要賬不能嫌麻煩,法院確實無法定位車輛,但是交通管理部分貌似有此功能,所以你想想辦法,你懂的。

4,打聽B的藏身處所,聯繫執行法官,自己辛苦蹲點抓人,拘留要錢,即使要不到錢也可以拘留出氣。


你好,除了車輛之外,可以調查下B的房產,銀行賬戶情況,從而查封房產、凍結銀行賬戶。在執行階段,進行強制執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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