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的每一件事是否都有它的意義?
從拉康精神分析的角度上來看,確實有意義,但是這個意義並不一定是與「事」呼應的明顯意義,真正的意義藏到了複雜的潛意識之中,關於這個就要提到拉康對能指和所指的定義。
1:來自索緒爾的根
拉康的能指所指概念直接來源就是索緒爾,索緒爾認為:
「語言可以比作一張紙:思想是正面,聲音是反面。我們不可能切開正面而不同時切開反面」——《普通語言學教程》p158
而索緒爾認為的語言符號以及能指和所指的關係如下:
(索緒爾)
但是所指和能指之間的聯繫是「約定俗稱」的,即在被表達的概念(s)和語音(S)並沒有內在的必然聯繫,所以能指和所指的關係是任意的,即符號具有任意性。
舉例:現在有些南方人叫包子也叫饅頭,或者說黃色在中國本是所指皇家之色(當然指皇家之色這種先是經歷了拉康講的「凝縮」或者說是「隱喻」),但是後來所指(概念)可能就變得更偏向emmm不對勁的地方。
2:拉康奇怪的關注點——斷裂(split)
這種語言的任意性引起了拉康的特別關♂注,他認為這種任意性恰好也說明了人類行為(能指)和其心理含義(所指)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自主的得轉換。
而在精神分析之中,我們要關注的就是這種能指和所指之間的斷裂關係和不穩定的關係,表面來看,我們人的每一項行為沒有與之呼應的意義,但深層次來看,我們掌握的其實始終只是能指的部分,真正的所指早就躲到潛意識的複雜結構里去了。
舉例:對面的女孩子對我笑(能指),她喜歡我(所指),這實際上只是一個能指,即一個鏈條(下一部分講),即笑=喜歡(隱喻),但真正的所指可能是在想像界對自己的迷戀。
原文:
林川登羅:拉康入門:基本概念(一)——能指和所指及結構主義的其他?zhuanlan.zhihu.com意義有三個定義。
1。相對性意義。
這個意義的意思是,某個事物,對於某個具體目的的相關和促進程度。
如,吃飯之於生命存續的意義。毫無疑問,意義重大。
如,穿衣打扮之於社交的意義。那麼他具有一定意義。
2。普遍性意義。
事物是普遍聯繫的,任何事物和其他任何事物之間邏輯關係。
如桌子上有一個杯子,桌子上有一個茶壺。
杯子和茶壺都在桌子上,他們都是茶具,這是一種普遍性的意義。
3。絕對意義
這是形而上學的本體論哲學問題。
這種意義,預設一種絕對的,超驗的,本體的永恆存在,一切事物以此存在為標準進行判斷和定義。
如,世界是神創造的,神性是一切行為和價值判斷的來源。
那麼我所做的某事,是否對這種判斷符合,或者促進,或者背離。
知道這三點,基本上就可以獨立思考這個問題了。
人活著都沒有意義,為何還要糾結我們做的事有沒有意義
有意義那是肯定的,至於意義多大那就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根據辯證唯物主義,世界是物質的,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對物質具有能動作用。
我們的每一件事的本質就是物質和物質之間的關係。
因此我們的行為可以證明這些物質的存在,可以證明特定物質在特定時間和空間的的特定變現。
簡而言之:
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
我們做的事留下了獨一無二的痕迹
證明著這個文明的存在
這就是它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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