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久了我有點懷疑自己的三觀,我到底是錯了還是沒錯,希望各位明智的朋友可以給個意見!

謝謝大家啦~

圖1是事情的起源

說明:學校很多比賽,學生組隊參加需要指導老師。老師有的會管、有的不會管只是掛名。同樣的,學生團隊需要管事兒的老師,就找認真負責的指導老師;學生團隊不需要老師指導,就找一個指導老師掛名參賽就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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