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都不過分,而且是最正確的做法。

我想起之前看過一個網友的故事。她一直以為自己很幸福,媽媽和爺爺奶奶相處和諧很多年,在她還是一個小女孩的時候,她就覺得只有她們家最和諧。

等她成年,變成一個成年女子的時候,她才發現,原來媽媽是那麼可憐。她下班了在家,不是做家務就是伺候公婆,常常掛著溫和的笑臉,那份笑容里,女子竟然發現了媽媽的落寞和拘謹,還有深深的掩飾。

她突然開始可憐起媽媽了,原來在這個家,媽媽很多事都是做不了的,她在家裡永遠都是穿戴整齊的,因為有爺爺奶奶在。她不能隨意的躺在沙發上看電視,她必須端正的坐在那,她得察言觀色,看爺爺奶奶的臉色,她常常獨自發獃。

在那個150平的家裡,只有那間十平左右的卧室,才是媽媽最喜歡待的地方,她更多的時間是蝸在房間里,不出來,享受那片刻的自由和寧靜。

公婆無錯,可她媽媽還是那麼可憐,她得考慮長輩的看法和意見,她不能像一般家庭主婦一樣,穿著睡裙蓬頭垢面的在家裡愜意的行走,她不可以在老人還沒用餐前,先行用餐。

女孩終於發現,媽媽一點都不開心,可以說一點都不幸福,她只是假裝快樂,假裝滿足,她沒有做真正的自己。

她最後說,想到我媽媽,我竟然哭了,她竟然忍辱負重幾十年,只為有一個看起來還算美滿的家庭,但其實一點都不幸福。她便發誓,自己結婚絕對不和公婆在一起住,不是不孝順,而是不想活成一尊木偶,失去了對生命全部的熱愛。

所以,我完全贊同你的做法,分開住,不但對雙方都有利,而且可以緩解彼此的關係,是是非非也更少。


不過分,但前提是所有費用自己承擔,而不是讓公婆補貼然後出來住。


買了屬於自己的房子,終於搬出來住了,瞬間耳邊清凈了,也不生氣了。終於脫離他媽的魔爪了,解放區的天是明天的天,解放區的人民好喜歡!和婆婆住在一起,太壓抑了。必須搬出來住!


最正確的做法了,只有分開才是最好的,婆家到自己家一般為一碗湯的距離最好!


謝邀,今年是我和老公結婚的第一個十年,我們搬出來單住只有一年半,沒錯前面長達八年半的時間和婆婆同住,前幾天我還和老公說,雖然我們結婚十年了,但好像搬出來的這一年半才算過上正常的日子,不出意外他也頻頻點頭,可能他在中間夾的早就喘不過氣了,

之前看過一個知友的回答,真的感同身受,一對新人結婚是要成立新的家庭,那麼這個新的家庭男女主人不言而喻,和老人住在一起的大家庭,男主人就變成了公公,女主人是婆婆,老公是他們的兒子,兒媳自然是外人,一個外人少不了吃虧受氣的,年少不經事的我,也是見識了婆婆的不少花招,血氣方剛的我,橫衝直撞,哪是她的對手,幾十個回合下來,我還能勉強頂住,那是相當的不容易了!說多了都是淚,老公可以說一直在裝死,估計怕婆婆給他扣上不孝的帽子,

總而言之分開住真的是百利而無一害,為什麼這麼說呢,以我的感受,男人在大家庭里婆婆的愛護下是拒絕成長的,只有在小家他更能意識到要承擔的責任。

如果你的公公婆婆是個明事理的老人,俗話說得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寶,那就另當別論了,坐下來好好和老公談談,這個要求不過分,很正常,最後希望你老公能尊重你的想法。


嗯,不過分,有因為這個離婚的,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分開住確實能減少矛盾。


不過分,自己努力。別靠別人。自己的東西自己硬氣


不過分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可以和他們商量看看,會理解你的。


不管有沒有條件都要創造,分開住才是真正獨立生活的開始,我不需要別人打著為我好的名義照顧我的起居,我單純的只想要廚房使用權,吃什麼幹什麼全部由自己決定。好在我先生和我一個想法,搬家倒計時。我不需要錦衣玉食,我只想要獨立思考的空間以及自由活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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