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校面對打架事件的處理辦法就是只要動手的就有錯,要處分。

那總不能對方先動手打我,然後我不還手就讓他打,然後我受傷,他只落得個處分。這樣真的合理么?


我只知道成績好的和成績差的鬧矛盾 無論對錯都是成績差的那個有問題。
老師:為什麼他不打別人,就打你

學校有權處理的打架事件,意味著沒有上升到民事糾紛,更不會有刑事案件,只是單純的小打小鬧,那麼這時候處分什麼的就能體現威懾力了。

問題在於,打架、校園霸凌很多時候也會造成相當嚴重的後果,完完全全可以上升到司法層面,但校方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隱瞞不報再正常不過,而處理手段還是普通的處分和訓斥,這時候也就已經無效了或者說喪失強制力了。

所以說到底,校園霸凌事件的多發有一整套的制度原因,校方與學生利益的糾葛、校園監督體系的缺位難辭其咎。


這種問題不要邀我 我不喜歡中國的教育 和大部分學校的作風
能開除他的情況挨就挨了 反正我比較肉 如果不能 打回去然後自己告老師 下次他要是還打你 他就該開除了
怎麼說呢,有很小一部分是合理的,處理方式可能會因為你平時的表現,成績……而定
站在被打的學生的角度看這種行為是明顯不合理的,但站在學校和老師的利益立場上看那就是合理的。懂?


先不說學校,社會上也是這樣的!兩個人起了爭執,動手打人的那個也要負更大的責任,只不過法律上會根據具體情節有所調整而已!一所學校,尤其是初高中,職業中學這樣的學校,全是處於青春叛逆期的學生,幾個老師怎麼可能管的過這麼多學生來!這個時候,面對每天學生的打架鬥毆,最好的辦法就是禁止動手,誰先動手先罰誰,以期取得震懾作用!如果真的要問這樣合不合理,我的回答是不合理,但是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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