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的目的就是為了方便區分,就好像講故事說「小明」總好過「那個誰」或者「有個人」~~除名一方面是造成特大災害後會讓人「心有餘悸」,另一方面就好像我們說起「奧巴馬」就總會想起美國總統而不是其他人,因為人影響力在那擺著~~所以我們不加區別地談起「龍王」颱風,就應該是最厲害的那個~~
颱風委員會成員基於以下情形可能會提交申請,在年度颱風委員會大會上通過即可除名。
  1. 重大災情,人員傷亡(例如2013年颱風海燕)或經濟損失特大(例如2013年颱風菲特)。
  2. 位置特殊(例如2001年畫眉登陸馬來西亞柔佛州、侵襲新加坡)。
  3. 命名不恰當(例如有爭議的翰文或太通俗的婷婷)。
  4. 造成恐慌(馬來西亞人認為清松原文Sonamu音似tsunami)。
  5. 與東太平洋命名重複(韋森特)。


跟NBA球衣退役差不多


最常見的是,造成重大災禍的颱風,將被除名,那個名字就永遠從屬於那場大颱風了。

以後提到那個名字,基本上也就專指那場颱風。

另外,如果造成重大災害的颱風不除名,下次再用這個名字給其他颱風命名,一來上次的受災者會因為心理陰影產生不必要的負面情緒,一來也不太吉利吧……

某種意義上講,這也是討個彩頭……


來造成唯一區分啊,就像龍王和海燕還有菲特,在某一年造成了非常大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就把它們除名了。除名以後有了替代名就不會再用到原來這些名字,當人們提到菲特,指的就是1323號颱風,幾年之前可能也有菲特但造成危害很小也就沒有太多研究意義,但13年就不同了,避免以後再出現菲特而和13年這個重名混淆(比方說如果不換,幾年後又出現菲特還造成很大危害,那兩個颱風就必須加上年份來區分,就顯得麻煩了),就把它提替換成了別的名字。
避免下次再次提及時聯想到上次的大颱風。

首先,我們需要先搞明白颱風的命名規則。

原來西北太平洋的颱風命名是在二十世紀之初的澳大利亞的一個電視廣播員,他用自己不太喜歡的政治人物給颱風命名,然後從一九四五年開始,正式地使用人名給颱風命名,最開始使用的都是女性的名字,後面因為女權主義者的抗議,從一九七九年開始,男性的名字和女性的名字開始交替使用了。

一九九七年,亞太經社/世界氣象組織颱風委員會第三十次年度會議認為,為了避免名字使用的混亂,建議設定一個共同認可的命名制度,提高警告效用。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西北太平洋和南中國海熱帶氣旋命名表正式啟用。西北太平洋颱風的命名權力不是在中央氣象台手上,而是在日本氣象廳手中。

颱風委員會的十四個國家,每一個國家提供十個的颱風名字,一共一百四十個名字循環地使用,如果某一個颱風因為某一些原因而需要除名的話,可以提出來除名,然後由命名的國家重新提出來新的名字。

一共至今有五十一個颱風的名字被除名,其中有五個颱風的替補名也被除名。下面是我的列表。

被除名的颱風(自二零零零年起):

柬埔寨:莎莉嘉—翠絲、寶霞—安比

中國:龍王—海葵、玉兔、海馬—木蘭、海燕—白鹿

朝鮮:鳳仙—紅霞、鳴蟬—彩虹—舒力基、清松—雲雀

中國香港:欣欣—白海豚、婷婷—獅子山、啟德—鴛鴦

日本:巨爵—小熊、北冕—?、天秤—小犬、天鷹—天鴿—山貓

寮國:洛坦—軒嵐諾、凱薩娜—薔琵、巴蓬—?、麥莎—帕卡、法茜—?、象神—麗琵

中國澳門:芭瑪—煙花、珍珠—三巴、畫眉—琵琶

馬來西亞:茉莉—查帕卡、鹿莎—鸚鵡、莫蘭蒂—妮亞圖、溫比亞—普拉桑

密克羅尼西亞:菲特—木恩、雲娜—凡亞比—雷伊、蘇迪羅—沙德爾

菲律賓:碧利斯—馬力斯、伊布都—莫拉菲、海貝思—?

韓國:蘇特—銀河、彩蝶—杜蘇芮

泰國:翰文(未用)—莫拉克—艾莎尼、威馬遜—博羅依、榴槤—山竹—山陀兒

美國:韋森特—蘭恩、庫都(未用)—艾利、查特安—麥德姆、尤特—百里嘉

越南:利奇馬—?、桑美—山神

被除名的原因大概就是:

一、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最為主要的原因)

二、名字的不恰當(翰文、庫都、彩蝶)

三、地理位置特殊(畫眉)

四、造成恐慌(清松)

五、名字沒有代表性(婷婷、欣欣)

六、與其他洋區的名字類似或者是相同(韋森特)

除名的原因具有主觀性,只要想提都是可以的,但是需要颱風委員會的全體會員國同意,而取名的話只是需要沒有不好的含義就是可以的了。

命名的要求包括了:

每個名稱不能超過九個英文字母,以避免發布預警信息時單詞過於複雜;

  易於發音;

  不能在各成員使用的語言、宗教、習俗中帶有不良含義;

  不涉及商業命名;

  得到颱風委員會全體成員認可。

以非人類的名字以及一小部分的人名為主。所以這一百四十個名字一直是使用到了被全部剔除的為止,然後再度重新使用一百四十個全新的名字。


如果一個颱風造成了嚴重的破壞(或有其他特殊原因),就可以將其除名,由提出這個名字的國家或地區再提供一個替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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