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在香港註冊的公司稅務申報時間與在內地註冊的公司稅務申報時間是有區別的。

香港公司稅務申報時間:

1、香港公司第一次做賬報稅時間是在成立後的第十八個月,會收到香港稅務局寄出的報稅表,而香港公司則需要在限定時間內(3個月)確定公司年結日並進行稅務申報工作。

2、而後的報稅時間則為第一次報稅後的12個月後(香港稅務局同樣會發出相應稅務申報表),而該公司收到報稅表後,需要在一個月內完成稅務申報工作。

香港公司年結日選擇:

與內地不同,香港公司需在第一次進行稅務申報時確定公司的年結日,其後每年的做賬審計時間則為選定的年結日時間。

通常情況下,是建議客戶將年結日確定在3月31日或者12月31日,可申請延期時間較長,可由更多時間進行公司的審計工作。

香港公司稅務申報延期時間:

年結日為3月31日(盈利情況),可申請延期至當年的11月15日;

年結日為3月31日(虧損情況),可申請延期至次年的1月31日;

年結日為12月31日,可申請延期至次年的8月15日;

年結日為其他期間,可申請延期至每年的4月30日。

香港公司進行稅務申報基本流程:

1、香港稅務局寄出報稅表

2、香港公司收到報稅表,需在第一時間進行賬務整理

3、委託香港持牌會計師核數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4、依照公司運營情況填寫報稅表

5、遞交報稅表以及審計報告進行稅務申報

6、稅務局進行評稅,並發出載明應繳稅款金額的繳稅通知單

7、公司需依據通知單上註明的費用,準備應繳稅金並進行繳納

8、取得繳納稅金的收據,至此完成整個稅務申報工作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你

如果您對香港公司稅務申報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共同探討


跟內地是不一樣的,內地公司需要每個月正常進行報稅工作。

但是香港政府規定凡是新公司在註冊後第18個月就要開始首次做賬審計,後續的話,就是每隔12個月,也就是1年正常進行稅務申報工作。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公司的稅務申報工作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然被稅局查到,就是被稅局罰以一定的罰款了,且罰款是根據逾期時間,一直在累積的。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一起探討。


香港與內地政府,在對所轄公司的管理方式上有很大不同,特別是稅務方面與內地差異巨大,導致很多新註冊香港公司的客商,對香港公司記賬報稅工作產生不少疑問。

報稅週期:

香港

香港公司的報稅週期很長,第一次報稅是公司成立後18個月後來報,以後是一年報一次

一般比較常用的年結日會定在3月31日或者是12月31日,因為年結日3月31日稅表可以延期至11月15日,年結日12月31日,稅表可以延期至次年的8月15日。

稅務申報並不意味繳稅,如果有盈利,且盈利源自於香港本地才需要繳稅。換言之,不在香港產生的利潤是可以申請豁免徵稅。

大陸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0日內要辦理稅務登記,當月建賬。大陸公司每個月要報稅,有利潤了要交所得稅,還有增值稅和營業稅。

發佈於 2020-08-26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港漂小椰子港漂小椰子熱愛生活有溫度的香港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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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報稅與內地不同,新成立的香港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18個月時會首次收到稅務局發出的稅表,第一次報稅完畢後,每一年報一次,以3月31日或者12月31日作為一個結算年度(香港公司報稅與交稅是分開的,報稅一定要報但是未必就要交稅,但審計後處於負利潤的公司則無須繳稅,同時,虧損額可抵扣下一年度盈利收入)。

如你在開始經營業務18個月後仍未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應主動向稅務局查詢有關稅務申報事宜。

一般情況下,有關人士必須於稅表下發後1個月(新成立的香港公司在三個月)內,與公司年度審計報告和年度稅表一同遞交香港稅務局。如公司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審計報告及稅表,可委託香港祕書服務公司辦理稅表延期。

如果是無限公司,首次申報可直接填寫有關申請表格,稅務局會在收到後申請後6個月發出稅表,據實報稅即可。


香港公司報稅與內地不同,新成立的香港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18個月時會首次收到稅務局發出的稅表,第一次報稅完畢後,每一年報一次,以3月31日或者12月31日作為一個結算年度(香港公司報稅與交稅是分開的,報稅一定要報但是未必就要交稅,但審計後處於負利潤的公司則無須繳稅,同時,虧損額可抵扣下一年度盈利收入)。

如你在開始經營業務18個月後仍未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應主動向稅務局查詢有關稅務申報事宜。

一般情況下,有關人士必須於稅表下發後1個月(新成立的香港公司在三個月)內,與公司年度審計報告和年度稅表一同遞交香港稅務局。如公司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審計報告及稅表,可委託香港祕書服務公司辦理稅表延期。

如果是無限公司,首次申報可直接填寫有關申請表格,稅務局會在收到後申請後6個月發出稅表,據實報稅即可。


A:新成立的公司首次報稅表將會於註冊日後18個月發出,當收到報稅表後,稅務局規定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報稅事宜。

非新成立的公司的報稅時間為:以第一次做帳時間起,隨後的12個月後。收到利得稅表後,一個月內需完成報稅工作。


您好,香港有限公司報稅週期與大陸不同,不用每月報稅。新成立的香港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18個月時會首次收到稅務局發出的稅表,第一次報稅完畢後,每一年報1次(香港公司報稅與交稅是分開的,報稅一定要報但是未必就要交稅,但審計後處於負利潤的公司則無須繳稅,同時,虧損額可抵扣下一年度盈利收入)。

如有關人士在開始經營業務18個月後仍未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應主動向稅務局查詢有關稅務申報事宜。

香港公司報稅方式:

零申報--適合沒有經營的公司;申請零報稅要滿足以下條件:

1.沒有在香港本地實地經營,

2.沒接收信用證,

3.沒在香港展會出售產品,

4.貨物沒在香港曝光,

5.是否有開銀行賬戶,賬戶有沒進出賬記錄,

6.沒在香港購買物業。

審計做賬報稅--適合經營的有限公司。當你公司不滿足零申報條件,即你的公司有運作時,正規的操作是進行核數師審計。

公司有做賬,但是並不代表公司要交稅金給政府的,公司做賬的結果有三種:虧損、持平、盈利。只有公司有做賬,而且做賬的結果是盈利的情況下才需要交稅給香港政府的,按公司純利潤部分的16.5%收取的。

核數師報告包含兩項工作:

1.做賬:你提供香港公司所需要單據給會計師,有會計師出具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2.核數審計:這部是由香港的持牌會計師來完成的。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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