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7歲,跟前男友談戀愛5年,期間大吵小鬧的分分合合。在這段感情里,可能因為發生過他出軌的事,我對他不信任,是比較作的一方。前男友跟我同齡,平時對我比較包容,是付出比較多的一方,有上進心,聰明,會哄我,大家每天都有說不盡的話,接不完的梗。但是大家性子都比較倔,他還是大男子主義,愛出風頭,愛面子,這是前提。

我們去年就有共識今年年底結婚,所以大家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今年已經因為「婚後住哪裡」這個問題吵得比較嚴重。因為我提出的要求是不與公婆同住,結婚了我們兩個出去租房子住。但是前男友反對,認為租房子經濟壓力大,最後達成一致住他們家城中村的房子。

首先交代一下家庭背景,前男友家有一套小區房,兩棟城中村房子。我家三套小區房,一棟城中村房子。大家都是非獨生。

因為今年城中村要拆遷了,所以城中村的房子也不能住了。前男友就跟他家裡提出結婚了出去租房子住,他爸爸強烈反對,認為自己家有房子,還出去租房子很丟臉。然後我就跟爸媽商量,讓他們給一套房子讓我倆結婚住,等他們家分到回遷房子(5年內)就搬走,爸媽同意了,條件是他們家要出錢裝修。我告訴前男友後,他竟然很生氣,覺得我們家是要招上門女婿,覺得住我們家房子給人笑話,一輩子抬不起頭。得知他這個反應我也沒把裝修這個條件說出來了。爸媽知道他不願意住,勸我跟他分手,並透露出其實這套房子本來就是留給我的,我把這件事又告訴了前男友,他竟然也不願意,在爭吵不下後,提出要把房子寫我的名字才願意住!說真的,我做到了這個地步,已經退了很多步,我覺得他簡直就是得寸進尺!

之後我就說了分手,他挽留。最後達成一致:我在他家住一年,然後搬出去。他跟我說:他比我優秀,跟我一起生活肯定是是他累點,他願意妥協是因為我他愛我。就是這句話,讓我徹底死心,我跟他說了,希望你找到配得上你的人,我們分手吧。然後讓他還我錢後互刪,他還錢後我就刪了他了,至今沒有任何聯繫,我對他已經死心。

至於為什麼抗拒公婆同住,是因為我需要個人空間,並且我認為結婚就是兩個人組建新的家庭。再加上他姐姐已離婚有個小孩子,回他們家了,這令我更加不想一起住了,怕有矛盾。


天啊,妹子你自尊心咋這麼低?我一男的都看不下去。

明顯你前男友就是吃定了你,哪裡想到你死心徹底分手。

分了好,你值得等待真正屬於你的愛情。多謝你前男友不娶之恩吧。


防摺疊:不過分,正常人都不願意和公婆住,實際上大部分人都不會和公婆住。

他都出軌了,你不信任他,然後你居然覺得自己作?!自尊這麼低的嗎?分手快樂。


如果你們有房,當然可以。如果你們沒有房,但是你自己有能力承受租房,那也可以~


本來就不該同住。

結婚後就是兩個家庭,要求同住的那個才過分。

如果老公要求同住,那把你父母也接過來一起住吧。如果公婆要求同住,讓你父母也提一下要求。

同住煩惱多,不嫌事兒大愛湊熱鬧的才同住。


不過分。我甚至在後悔為什麼結婚前我沒有想到這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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