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發生這種情況很正常的。別的醫院只要不是強制收治的傳染病,簽自動出院知情同意書就行→_→


精神科疾病,大多數情況,病人沒有自主權…看了你的描述,發現精神科醫生好難,一方面我同情題主,一方面又想笑,這種情況放你走了,醫生要擔責的吧,另外,你的家人呢?

1,「抽血,護士拿針管捅我」…

這是三歲小朋友的描述…只描述現象,不描述原因,不是成年人的說話風格,要麼就是在說相聲

2,「舉報,晚上被加了藥性很強的葯,我不知情」。

貼吧腦控吧的即視感…

3,舉報成功,「醫院說不讓我走讓他走」,…人家本來就是不讓你走…醫院稍稍換概念也是煞費苦心…


表述有問題,建議重新組織語言。不然會讓人覺得你在胡說八道。


讓患者繼續住院。凡事公立醫院,都有平均住院日這個壓力。平均住院日關係到獎金收入,不是一個人的,是一個醫療組,甚至是一個科室的。住院時間長了。大夫先著急


有沒有病,是一個複雜的概念,並不是能吃能睡能活動這麼簡單的問題…希望你正確對待,在正規醫院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我補充一下:收錢的人是科室主任,我因為沒有直接看見,所以沒有證據,但是見過紅包,後面的一系列事情也見證了我的猜測屬實。

是精神科的疾病,查了一個星期後,主任跟我說病情嚴重(當時我向其他醫生打聽過,沒有什麼問題)。我也向他說過,但是他說那些人的水平不夠(呵呵)。我當時也信了,就配合做治療,然後在進行複查。

後面就開始了,進行了一個多星期後,按照他之前說的,我去找了他兩三次,他都以各種借口不見我,即使沒辦法見到了面,也說他很忙,讓我立即走。然後我就向醫院反應(這個時候就讓我察覺到異常)。也確實有用,之後做了檢查。但是第二天5點鐘,有護士過來抽血,這個早檢查過,而且這個護士甚至拿針管捅我,我也沒有被事先通知。

發生這樣的事,我就開始全力舉報他們,但是後面再去醫院檢舉部門,她也明顯的不想理我。我就像上層反應,然後晚上就被加了葯,而且是藥性很強的葯,我也不知情。

後面我在去醫院的舉報部門去,和她說了主任的事情,應該是說明白了。然後舉報成功,醫院和這個主任說不讓我走他走,並且安排了一個小組來查他。

涼了嗎?我聽了意見修改了就沒人來了?


沒看懂這是個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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