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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態搭配的原則是語義和語氣,不是任何一刀切的霸王條款


首先明確一個問題,是主句或主句中的謂語動詞為過去時態,而不是主語,因為單個的主語一般是沒有時態區分的。

在這種情況下,要判斷主從句中是否強調動作發生的先後性。在主從句動作都發生在說話時間之前時:如強調主句動作先發生,則從句可以為過去時;強調主句動作與從句動作同時發生,從句為過去時;主句動作後發生,則從句用過去完成時。很明顯,都用過去時態。

不需要用過去時的情況就是從句動作到說話時為止還未發生,用將來時態。


看到語法問題的時候我是有點意外的


時態根據時間狀語選擇。


主句的時態與從句的時態只要在邏輯上不矛盾就可以,不需要一樣。如:

The spokesman said that president will visit China next month.


這個不一定。有時候從句的情況到現在仍然適用那就可以用現在時,比如說:I saw a man who is very handsome. 那個男的一直都是帥的那就可以用。但是如果那個從句情況是在當時才適用的話就要用過去時,比如說:I saw a man who was walking with a pretty girl. 這個就是在當時才和一個女孩走在一起。甚至還會有從句是已經發生並且不再延續的,比如說:I visited a friend who has been a doctor. 這個從句就是指那個朋友曾經是個醫生但現在不是了。所以從句的時態不是固定的。學識尚淺,如有不足還請指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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