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聽聽比較多人的意見再做決定。。。

其實就是有一個男生追了我很久,我對他沒有愛情,但無法否認的是長久下來我真的有一點感動,他的一些小舉動真的有時候很暖心…

打個比方好了,我和他都是培訓隊,然後我們一起參加了一項比賽,結果我沒獲獎他卻獲獎了,當時我很難過,不想跟他說話,結果他不介意我的野蠻,還一直安慰我,說明年他拿亞軍讓我拿冠軍,這對一直都是要拿第一的她來說很像真的很不錯了。

女生總有那麼幾天身體不舒服脾氣暴躁,但他真的很耐心的安撫我,還提出要每天帶東西給我喝,當時真的覺得他不錯,但真正打動我的卻是另一件事。

當時,他應該是惹到朋友生氣了。他的朋友就跑過來給我埋怨,他朋友說他很不忠別人隱私,每次想偷開別人的手機但自己的手機卻不讓人碰,我就想起了當初他直接給我他的手機密碼。然後他朋友又埋怨他每次都逼人家跟他打遊戲,瘋狂痴迷於遊戲,弄到別人不能讀書,但他自己的成績又考出來很好之類的,然後我又想起他每次我會他信息後他就說自己累了不想打遊戲了要陪我聊天,回想起來就真的感動了,但我不知道這份感動到底意味著什麼?愛嗎?


每個正常人都有愛情的需求,你和一個你不愛的人組成愛侶,假以時日,就會對他人產生愛情,此時無非只有三種路線可走:

1. 分手或者離婚

2. 出軌

3. 在煎熬中度過

後兩種就不必說了,第一種對他的傷害遠遠高於現在拒絕 (我的初戀就是如此,所以我常常會想,寧可她從來沒有給過我機會)

愛情必須首先有愛慕和激情,才能有後續一切諸如依賴,恩情,感動,默契之類的東西。沒有愛慕的愛情是假愛情。

除非你對愛情本身不感興趣,否則萬萬不可把感動當作愛情。相反,你還要明確對他指出,你對他所做的一切非常感動,但是沒辦法給他想要的愛,這個也並不是由你決定的(實際上更多是由他決定的,他採用了錯誤的追求方式致使你們之間的感覺並沒有朝愛情方向發展)。所以,請他停止行為。恩可以還,但是把恩當作愛情只能是兩敗俱傷。

當然,退一步的話,你也可以不必過於決絕。你可以坦白對他沒感覺,可以以朋友身份繼續相處試試,看能不能培養出感情,愛情是可以創造的,但這個需要天時地利人和,所以在你對他確實心生愛慕之前,不要開始戀愛


感動和愛的感覺真的很不同。朋友同事同學對你好,你也會感動。不否認,男女之愛可以由感動發展起來。但是如果你不確定這是不是愛,請不要盲目開始,這對你好對他都不公平。因為如果你有一日,找到你真正愛的人,很可能會傷害現在的那個感動你的人。而且,你們在一起,是有沉沒成本的。沉沒成本越重,越難捨棄,傷害越大。

如果你像我這樣,一把年紀。愛不愛也沒關係了。趕緊相親找個合適的人慢慢培養不遲。以後找到真愛,可以約定和平離婚,找到真愛需要放棄一切財產和子女。

當然,你可以參考這個。說跟他做3個月男女朋友。到時候如果覺得不合適分開,也沒所謂誰對不起誰。先立個君子之盟。如果他義無反顧願意嘗試,不妨給他個機會,也給你自己一個機會。


感動不是愛情


感動和喜歡是不一樣的 他對你好 你感動 但是你不喜歡他啊 但是如果在他的陪伴中 你喜歡上他了 也希望你不要辜負一個對你這麼好的男孩


我是不可以啦,愛情是愛情,感動卻分好多種,因為感動而在一起會對對方不公平吧,因為如果是我,僅僅有感動而沒有愛的話,堅持不下去的。


感動和愛情當然不一樣了,如果因為感動,和一個人在一起,並不是因為愛情,那樣的話,走不了很遠的吧,你會發現,你根本不愛他,往後的日子裡你會越來越討厭這種相處模式,你會覺得自己只是感動,而感動的感覺一過,還剩下什麼?


舔狗就是這樣認為的,自己感動自己,並且把這一切冠名為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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