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開車幫人拉貨的,幫那老闆做了很久,運費和貨款有幾萬一直拖著沒結開了欠條,現在那老闆死了,問他兒子還,他兒子說沒有要等他掙到錢先,我現在該如何能儘快討自己辛苦的血汗錢回來啊??麻煩各位懂的,有辦法的幫幫我,萬分感謝


好傷心啊,寫了十幾分的答案啊,都沒有了。哭唧唧o(╥﹏╥)o

您好,根據您再次提出的3個問題,現做以下回復:

1、欠條需要有什麼內容才有法律效應呢

答:欠條至少需要寫明以下內容:

(1)雙方發送經濟往來的的原因、欠款用途。

做一點公益普法吧,這一點的法律關係其實比較複雜,也是往往有人拿著欠條、借條卻敗訴的原因。因為舉證責任在原告,一般就是債權人。原告需要提供證據證明當時發生欠款的事項,還需要證明,這個欠款沒有以其他形式償還。

例如,甲經營鞋店,從乙處購買一批鞋,欠了一筆貨款。乙除了經營鞋,還經營服裝。又從甲處購買了一批服裝,兩人同意抵銷了貨款。或者甲替乙運輸一批貨至外地,運費抵銷欠款。這在做生意的時候,其實經常出現。

所以原告的舉證責任還挺重的,因為被告一旦提出用別的形式償還了還款,那麼原告還得舉證證明沒有償還。

(2)欠款的時間,這個涉及訴訟時效。

(3)雙方的姓名應當準確、真實,按照身份證上的名字寫

(4)內容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但我在這裡聲明,我不保證以上4點寫明之後欠條完全合法、有效,不保證以上4點足以規避法律風險。

2、如果我現在直接向法院申請下支付令可不可以

答:不可以。

首先,我沒有看到你的欠條,不知曉你欠條的內容。我不能判斷欠條內容是否清楚、明白,也不能判斷是否在訴訟時效之內。因此無法判斷欠條是否能夠不經法院庭審直接申請支付令。

其次,你手上的欠條是老闆寫的,老闆已死,你申請的支付令不能由亡者承擔。退一步講,老闆的遺產可以執行,但是遺產繼承這個法律關係複雜,勢必經過法院審理,那麼還是不符合申請支付令的條件。

因此,您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

3、能否我讓其老闆兒子重新寫一份欠條

答:這樣是比較好的。

首先,法律關係就直接變成了您和小老闆,且小老闆認可了欠款,訴訟時效重新計算。這樣可以省去你很多舉證的麻煩。而這些舉證事項往往還比較關鍵,如果不是律師等專業法律人士,處理起來反而可能弄巧成拙,比如拿著欠條卻敗訴。

所以,如果能睡服小老闆重新寫一份欠條,是非常好的。

其次,欠條的內容,就你的情況,我可以告訴你需要些的幾個要點,但是我不能幫你寫這個欠條的。

因為即使是一般法院旁邊的法律服務所,寫這樣一個欠條也要200到300,律師至少也要500,所以這個欠條,我不能幫你寫,請您理解和原諒。但是我可以告訴您欠條的幾個要點,您可以自己操作:

(1)雙方的姓名(身份證),對方的身份證號、身份證地址、家庭住址(用於文書送達),聯繫電話,需附隨小老闆的身份證複印件

(2)寫明當時發生欠款的原因,依你所言,是貨款和運費,最好是能寫明是那幾次,什麼時間,運送什麼貨物。越詳細越好,如果實在想不起來,那就一言以蔽之,把能寫明的統統寫明。

(3)為免去你的舉證麻煩,在欠條上寫明,該筆欠款至今未以其他任何形式償還。

(4)欠款的金額寫明,大小寫都需要寫。

(5)還款時間需落實到年月日,以便確定訴訟時效。

(6)雙方落款簽字還需按手印。有條件的可以請一個中立的見證人,見證人也需要簽字按手印。如果小老闆有妻子的,爭取讓妻子寫簽字按手印。

再次聲明,我不保證以上要點全部落實後足以保證欠款一定能追回,我不保證以上要點足以規避所有法律風險,未經我親自起草的文書不保證其法律效力。

同時聲明,如果以上要點及內容缺少任何一項,導致欠條效力存在瑕疵或產生其他問題,與我無關,責任由寫欠條的人自行承擔。

最後,欠條如果包含以上幾個要點,相對比較完備,小老闆在這種情況下是否願意簽署,那需要看實際操作問題。你也可以先寫好,只讓留簽字按手印部分,也是可以的。

寫到這份上,我覺得我也算是盡責了。

最後,祝你好運。

以下是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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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謝謝邀請

由於已經有專業人士回復了,所以我也更嚴肅的回答吧

以上是您的敘述,根據您的敘述,現做以下回復:

首先,第一層法律關係是您和您的老闆。

由於您的問題更多是關於債權債務糾紛的,所以您與您老闆的勞動或勞務關係,在這裡就不展開說明了。

簡單來說,您有老闆的欠條,您是老闆的債權人。

但是,由於我們沒看看到欠條,所以我們無法判斷欠條的內容是否完整、準確、合法,我們無法判斷是否能夠根據欠條的內容索要債務。

所以,欠條雖然是一份很有力度的證據,但是不一定就真的很有用。

題主可以放出欠條的照片,或比較信任哪一位答主私信給TA,這樣能獲得比較準確的回答。

其次,是您和小老闆的關係。這第二層法律關係基於第一層法律關係,所以,還是那個欠條的問題,如果欠條能被利用,才有可能繼續向小老闆主張債權。

父債子償的法律依據是繼承法,小老闆繼承父親財產的同時,也必須繼承父親的債務,除非小老闆放棄財產繼承,那麼小老闆也可以不繼承債務。

在小老闆選擇繼承財產的時候,作為新的債務人,你可以向小老闆主張欠款

最快的辦法風險比較大,打一頓什麼的也不是我這個律師職業能給你所的。不然了,你覺得最快的辦法是什麼?

那我覺得是起訴。

他無非說現在是手裡沒錢,這是欠債人的慣用借口,一拖再拖,我們見的多了,凡是給你拖的,就是不想還的。但是現在是法治社會,你打他一頓還有可能被警察抓走,所以我覺得最快的辦法時起訴。

因為他不是沒有錢,他可是繼承了老闆的財產的。房子總有吧,拍賣掉總能還你錢的。

起訴之後,如果能勝訴,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是在合法條件下的最好的途徑。但是有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不知道你的欠款金額是多少,因為欠條的法律點還是挺多的,還是需要一個專業的律師幫助你,普通二流子律師你請了也是浪費錢,弄不好不認定欠條的效力,更糟糕。

這就是訴訟的劣勢了,雖然後期能有法院替你撐腰,但是訴訟費還是一個成本,尤其是當你的欠款金額在5萬到10萬或低於5萬的時候。更別說可能產生的律師費、執行費了。

可是一般來說運費和貨款是多少,這個行業的事情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一般好一點的律師也要5000元。

第二,能否勝訴,要看欠條的內容,要看是否超過訴訟時效,要看你的證據是否準備完全。

第三,普通一審的審限是6個月,經申請還可以再延長6個月。說起來,也不是很快的。但是不然呢,能怎麼辦?如果你走勞資糾紛,還需要先確定你和老闆的勞動關係或勞務關係,然後才能仲裁,更慢。

以上,是我的回答


謝謝邀請,

首先,作為用人單位不管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按時支付勞動報酬是應該承擔的法律義務。

其次,已經出具了欠條,由於沒有看到原件,不能詳細說明,若是以個人名義寫的欠條,你可以起訴老闆的近親屬,承擔連帶責任。若是以公司名義寫的欠條,把公司列為被告。

最後,注意訴訟時效問題,並及時固定證據。

若感覺回答的還可以,請關注,以示鼓勵。看有啥不明白可以加我微信

任海暢·17156134118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的分具體情況。首先,欠你錢的是老闆還是老闆的公司。如果是老闆個人欠你的,就得看他兒子有沒有繼承他的遺產,如果有,他兒子就得在繼承的財物價值範圍內予以承擔責任。如果沒有,就不能找他兒子。然後如果是公司欠你的,直接起訴公司即可。
謝邀,確認他兒子的身份信息及住所地後起訴。
起訴他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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