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會,雖然我才19


如果喜歡就去想


會的,因為愛恆古不變!


應該不會了

雖然我才18


謝邀

雖然我還不到30多歲,但是我感覺已經沒有力氣再去很用力的愛一個人了,上一段感情的刻骨銘心,感覺讓我用光了所有力氣


首先謝邀,我現在才19歲,等到了三十多歲甚至八九十歲大概也會懷念以前的人,因為不管是喜歡的人還是要好的朋友,都是我的青春啊


不會。我今年27,16歲談的第一個時男朋友,7年。23歲談的第二個。在我和第二個男朋友分手時以為這輩子不會再愛了,甚至餘生都只會在回憶中度過,其實並不是。

經過這麼多年,我終於學會了如何正確地表達愛意。不是說愛一個人就要面面俱到,怕他磕了碰了什麼事情都要替對方考慮,而是以兩個人相處最舒服最適宜最長久的方式去處理面對的問題。

原來覺得:我愛你,我就要把我最好的一切都給你;現在對愛人的方式是:我知道你需要什麼,那我就儘力給你什麼。他在遇到你之前可以過得很好,遇到你之後一樣可以。

舉個很小的例子,我的第一任男友在大四的時候決定考研,我學的英語專業,本身打算出國,但因為他考國內的研究生我不想異地戀而選擇找了一份世界500強的工作。他沒考上研,查完成績嘴裡蹦出的第一句話是:要不我出國吧?矛盾出現了,兩個人本可以一起出國,他最終因為我已經找好了工作選擇了就業,我內心因為他最初並沒有在規劃中考慮到我耿耿於懷。

只是一個小小的例子,想說的並不是出國有多好,而是你所付出的事情不一定是對方需要的。兩個人在對方的付出中感受著強壓力,哪怕分手的結果並不是你有多愛對方,而是你在這段感情中犧牲了多少卻沒有結果。愛而無悔?不可能的,反人性啊,總會有不甘、遺憾、失落、悲傷。

愛人七分,留三分愛自己。杯滿則溢,愛得太過用力對雙方都不是一件好事,有人說太過相愛的人是無法在一起的,這句話是我現在才懂得的道理。


謝邀,但可惜我的歲數才是30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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