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為了一個女孩去到她的城市落戶呢?
真的很喜歡那個女孩,雖然沒有表白(我還在讀研三,她已經工作啦,不喜歡沒有麵包的愛情,而且還是異地)。
PS:她讓我覺得我和她可能不合適。我在慢慢靠近,她在慢慢遠離。
(在新的城市要認識新的朋友,有問題要自己解決。)
但是,就是喜歡,喜歡沒有道理。
本來就是的,喜歡就是喜歡。
你的擔心也是對的,有句話說的很好,謀定而後動,你是不是應該先把你和她之間的感情問題理清楚,把什麼事都聊開。
因為是異地,喜歡她註定要放棄一些東西,覺得值得就可以,但要讓她知道,也要讓她明白你的想法和感受。
最後還是要等待她的態度,如果是單方面的喜歡,而放棄一些東西,那就有點衝動了,衡量好後選擇一個對你最有利的決定就行。
你還沒表白呢,你要考慮清楚。
如果你先去再表白,你表白成功了還好說,要是表白失敗了,你留不留?
我建議你還是先接觸,讓她認同你,表白成功了再去,而且建議你在那以找一個好工作為主,畢竟那個時候研究生畢業了,再談戀愛再結婚,肯定需要不少錢的,要是真成了,到那隻找了個端盤子的也沒意義是吧。所以到那,一定要好好找工作,不要光想著談戀愛。
想去就去唄,但是需要忘掉是為了這個女孩子去的她的城市,而是為了完成自己的愛情去的她的城市。
切勿用愛情綁架雙方就好。
喜歡沒有問題,關鍵是實力。
很多這種事情,最關鍵的不是對錯,而是輕鬆的做到你想做的事。年輕時錯過的愛情都是因為我們還不成熟,能力不足,必須計較,必須愛情和麵包二選一。
所以大多數人都會多少體驗一下這個過程。
我覺得,不至於直接談到落戶,我覺得你應該先試著找她出去玩幾次。看看你倆是不是真的合適。這才是關鍵。
我見過很多案例,我們做了很多準備,結果發現不是輸在物質上,是輸在經驗和對對方的了解與期待上。先一起動起來。看看是否合適。然後再談未來比較好。
如果愛她,就去吧,去了不後悔,年輕真好可以勇往直前
擇一城終老,攜一人白頭。
這曾是我的一個美好的夢想。
現在夢碎了。
17年秋天,拉著箱子,帶著貓,奔向她的城市。
19年秋天,同樣的行李,灰溜溜地回來了。
去時滿心歡喜,滿滿的未來可期。
回來時,身心俱疲,風塵僕僕。
髮際線後移、體重從70公斤掉到50公斤。銀行卡餘額也從6位數掉到2位數了。
慎重些吧。
追到再考慮這個問題
沒必要,想要長久,就不要天天在一塊兒,遲早膩了
謝邀~看自己的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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