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對方醉駕佔道撞我。下車後對方對我是破口大罵 之後對方就跑了離開現場 我報警 後面對方來了 也帶去交警隊處理。但是我看見對方打電話叫來的人 認識交JD的人。好像有關係。當著我的面倒是說叫他明天酒醒了去交警隊接受處罰 但是我感覺他明天應該沒事不會被處罰。我可不可以要求要看到處罰結果?如果他就這樣沒事了我實在不甘心看不下去啊。


謝邀。作為事故當事人,對方酒駕肇事逃逸,應該懲罰事故的全部責任,並對事故造成的損失全部賠償,至於酒駕的處罰是交警隊對當事人出具的,這個你好像是看不到的。但是作為公民來說,你有監督的義務,可以提出你的要求對此次的處罰結果進行查看


你要保留對方酒駕的證據和交警開出的認定書,公安有督察和法制科,對這樣的警察都不放過。


你可以以公民的名義舉報,這樣,交警部門就要依法向你反饋舉報結果,否則你可以進行投訴或行政訴訟。


對於其涉嫌犯罪與否的結論,公安機關應當告知受害人,但對於偵查、量刑細節,你無全知曉。

歡迎關注,隨時解答法律問題。


可以。對方屬於酒駕後肇事逃逸。只要交警開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是對方全責,直接申訴。把這些事都給說出來。


可以要求看處罰結果,因為是否酒駕也關係到責任的劃分,以及對方保險公司的理賠。不要管他有沒有關係,如果有關係更要快,同時你要注意保留對方疑是酒駕的證據。如果第二天再抽血,可能就回降低血液酒精含量


如果是醉駕的話。你作為事故當事人是要告知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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