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把100多萬借給她弟弟,並且沒有打借條;舅舅說把他一套差不多價值的房產給我媽,但是沒有辦理過戶,也沒有抵押登記,由於是異地房產我們家沒有購房資格。

現在我們只有房產證,打電話讓舅舅和舅媽去房管所辦理抵押登記,舅舅說太遠了太累了。現在舅舅舅媽正在起訴離婚,6月份開庭,舅媽說起訴離婚期間不能見面,不願意和我們去辦理抵押登記。

我該怎麼辦啊,怎麼做才能要回錢,我發瘋了,為什麼我媽是扶弟魔!!


如果你問問么要回錢,在沒借條,也有轉賬記錄和聊天記錄。這年代平民賴賬沒那麼容易。最好在你舅媽舅舅離婚前起訴,千萬別留情面這種事越拖對你們家越不利。

如果你問你快瘋了怎麼辦,我勸你趕緊去醫院,千萬別信封建迷信那一套治精神類疾病。先治精神瘋病,再做做心理疏導,最後在普及學習一下遺產法和婚姻法。你的瘋病會好一大半,以後你的心裡也不會這麼容易得瘋病。

還有扶弟魔的定義只有你爸有權利定,最後怎麼就是你爸的錢,就算你媽是全職太太不工作根據最新民法典,你爸媽離婚不光能分一半,還有權利向你爸要補償。


法院起訴唄,不過你的有證據,那樣做會變仇人,說不定還影響你家裡的和睦,自己考量


大人的事,孩子不要去摻合,哪怕知道也裝著不知道


通過聊天記錄、通話錄音,以各種方式固定弟弟向姐姐借貸的基本事實。

然後,確定何時、各種方式交付的借款,轉賬的話去銀行打回執,100萬不是小數目,現金的話得半行李箱,一定要落實好這個資金變動情況。

最後,弟弟只要沒有否認該筆借款,只是消極反饋,但是還是承認債務,就構成時效中斷,自中斷事由終結之日起,重新起算三年訴訟時效。


你爸爸去起訴你舅舅,讓他還錢


看你爸你態度,畢竟是你爸的錢,你爸真要撕破臉,一家人誰都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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