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一張紙,對摺一下。再展開,你覺得還可以寫字。你對摺三四下,你也覺得還可以寫字。這都是你自己的事兒。

也許對方一想起第一條摺痕,就覺得不舒服了。凡事不能只考慮自己的意願。

你有意願做朋友,完全可以,只要你說服你自己,這都是你自己的事兒。也不用問自己分手了做朋友有沒有意義。

說個常情,化敵為友,是佳話。化情人為友人,多是一地雞毛。糾纏起來是沒完沒了的。(但不排除兩人都心大,或者以朋友的身份互相關心。可是生活總要繼續,如果其中一個人找到了伴侶,置另一人於何地呢。)

生活就是人來人往,彼時真誠、用心就好了。


以朋友的名義愛著你,心心念念都是你,怎麼甘心只做朋友?感情的懵懂階段可以這樣做,但真的確定了感情愛的就是你,就不能曖昧了~要麼一生,要麼陌生!搏一搏單車變摩托,即便未成也好過一直曖昧蹉跎了年華放棄了眼外的似錦繁華!


真不能,朋友和情人之間有道鴻溝,沒逾越鴻溝,也還罷了。一旦逾越,若想回頭,眼裡望著對面,用多少存著一點偶爾想再次逾越的雜念。不做情人,想做朋友,本身就是佔有慾還沒徹底,既然還有慾望,怎麼可能無事呢?


做朋友

等待

再做情人


不行,絕對不行,該了斷就必須了解,你這樣對不起你未來的另一半,好好想想自己的另一半吧,不要讓自己後悔一輩子,留下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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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想做朋友是因為一方還有在一起的幻想,但單向的幻想總是孤單的,與其維持一段尷尬的朋友關係,倒不如放下這些,從頭開始。


要麼就是想藕斷絲連,不然嘗過了肉的味道一般都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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