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是外省的單親家庭,好在離得不遠,我家有兩套房,小縣城一套,市裡一套別墅。本來準備貸款把市裡的房子裝修來結婚生活的,可是突然旅遊公司看上了我家別墅,租給旅遊公司開民宿,自己也省了裝修的錢,簽五年租賃合同,五年後續期的話自己拿八成收入,這對我這種十八線城市的工薪階層是一件利好的事情,但是女朋友不情願了,說不願意和陌生人住,也不太好在縣城生活,希望我父母把他們縣裡養老的房子賣了去市裡買一套小居室,父母當然是很捨不得的,畢竟是自己大半輩子住的地方。以後可能在縣城結婚,還是得到市裡租房住上班,所以這讓女朋友就覺得沒有安定感漂泊不定,說我說服不了父母,自己不強勢,沒有主見!房子是我父母的,難道我要和他們吵起來?父母已經為我付出得夠多了!怎麼辦才好呢,市裡的房租出去也是為了我們長期的生活更富足點,婚後可以住縣裡,不用上班,可她聽不進去,想婚後在市裡工作不用租房,否則她就會覺得漂泊不定!難道是我做的不對,還是我委屈了女朋友???


啃老如此理直氣壯?


如果沒有互相理解,婚姻還有什麼意義?

對於題主的這個問題,我只能說,房子是你父母的,你結婚是要找一個過日子的。如果不考慮你們以後得生活,那結婚的意義是啥?日子是兩個人過得。

答主的問題里其實已經說出了自己的答案,你自己不想按照女朋友的主意去做,但是想在知乎上尋找到自己想法的理論支撐作為論據去說服你女朋友而已,但是你也要理解她,畢竟單身家庭的孩子容易沒有安全感。不過如果不考慮你的父母和你們兩個日後的生活的話,就算結了婚,難道你要犧牲你父母和你們日後生活的質量,只為了去滿足你女朋友的安全感么?愛情是感性,但婚姻需要理性。因為愛情是兩個人的事,但是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因為一個人的感受,犧牲一個家庭,如果答主或者答主未來的妻子能接受的話,只能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吧。


作為女生的回答是,如果你女朋友想要自己的房子,就是去市裡付首付,那就你家出一部分錢,她出一部分(不說出多少,但是一定要出一些),然後去市裡付首付好了。不然你把父母的房子賣了,去市裡付首付,房子寫你女朋友你倆的房子,父母住什麼,跟著你們一塊住?但是鬧了矛盾,好像父母住在你們的房子里一樣,走也沒地方去,不走也委屈,不明白,父母已經把你養大了,為什麼還要讓他們這麼委屈。我感覺要想要自己的房子,父母能幫就幫,不能幫就自己努力。


分吧!這種不懂事的女孩子不值得要,在她心裡沒有你父母的位置,以後你也別指望她能跟你父母相處好,在她心裡別人的需求都是次要的,太陽、地球都該圍著她轉!


正像你說的,房子是你父母的,決定權應該是你父母的。再說了,城裡的房子不也是你父母買的嗎?還能指望他們做更多?是不是要為了女朋友把父母吃干抹凈?女朋友要求過分了,不明事理


你女朋友沒要求過分啊。

她要求你辦事,嘴上說說就行了,你又不敢分手,賺爆了啊。

愛情果然是偉大的。


分手吧,這種大齡少女害死人


交給別人裝修肯定是沒有自己裝修的那麼好,不如和旅遊公司換個租賃方式,自己裝修,自己住一層,把其他的租出去,或者自己經營民宿,就好很多啦。


首先,你應該說清楚這個五年租賃合同是什麼樣的,免費裝修免費使用五年?我覺得這個五年租賃合同發實在是個大坑,你自己算一下如果是你自己裝修,你五年能回本嗎?我覺得是可以的,現在很多民宿都辦得很好自己裝修辦個民宿進駐各種平台絕對是比給旅遊公司裝修更賺,五年後續期你拿八成,那你得想想旅遊公司跟你續期嗎?我覺得不會,因為八成佔比太高了,你應該把情況都說得更具體點才能仔細分析到位怎樣才是最有利的,女朋友的做法我不敢苟同,但是男人一定得有自己的想法,房子是你父母的(未來可能是你的)所以你應該自己做決定做出個最有利的,而不是在想是不是委屈了你女朋友,如果這樣想你想想你是不是委屈你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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