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家裡辦了婚禮,但是沒有領證,給了彩禮買了五金,但是婚宴後面因為各種原因3個月左右就沒有生活在一起了,現在還能把五金錢和彩禮錢要回來嗎?女方是結過婚的,而且走的時候把五金的發票什麼的都拿走了。


有點凌亂了,你這個表述不是很清楚,感覺有點複雜啊


我估計你要不回來,但是你可以直接去法院,女方和你結婚雖然沒領證,但是算事實婚姻,後面又跟別人領證,這個演算法律婚姻。這樣算重婚罪

然後她現在的老公,如果明知道有你的存在還跟她結婚了,那他也要負責任。

到時候他們一個是重婚罪,一個是破壞他人婚姻,你找個公益的律師諮詢一下吧,到時候一告一個準。這樣找回來的就不止那幾個錢了。


聽起來像包辦婚姻,婚後不合

未辦證想退彩禮,現在女方的角度來講就是,白嫖不給錢。

男方角度來講就是,女方隱瞞婚史,性格不合。

我記得法律有類似情況,有共同生活的婚姻,不可或灼情退還部分彩禮


在法律上來說,沒領證是可以要回的,建議你跟對方溝通溝通,協調解決這件事。


窮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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