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用問嗎?同性相斥,異性相吸唄!


這就和為什麼喝水,為什麼吃飯,為什麼工作是一個道理,因為生理需要,精神需要,還有生活需要的,如果你生理能自理,精神能自足,並且你生活也能自己一個人完成(是所有生活,比如生病自己去看,大病自己住院,或者有錢你可以僱人伺候你,然後生活方方面面,不管是用錢,還是有能力,都能搞定,不能依靠父母,因為他們也找了男女為伴)那你大可不必找男人或者女人,自己生活挺好的


這個問題玄奧的過分啊!上來就是思考人生這種大課題


這問題說難亦難,說容易且容易,既讓人費解與頭疼,也可以說讓人隨口即答。

以下是我的觀點:

①、男找女,或女找男,這是人的自然屬性決定的,是人類得於延續的根本保證,是造物主布下的客觀規律。

②、男女互找是人的社會屬性決定的。沒有婚姻就沒有家庭,沒有家庭就沒有社會。社會是由無數個家庭組成的。只有當男女結合,有了婚姻,才可形成家庭,才能融入社會。


天生的。(同性當我沒說)


隨流,社會如此。


應該說多數男人找女人,多數女人找男人,而這個原因,主要是性,還有新鮮感,男人對男人,女人對女人太了解了,容忍度也相對低。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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