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修改

現在女方不僅不想要孩子不想付撫養費,還要求男方每月給自己一萬塊錢生活費因為自己沒有工作…

還要:用彩禮錢置辦的傢具

一輛車

一套房……

我看著都好無語哦


男方初中畢業便沒有再讀書,到鄰縣做學徒學洗車,2016年(初中畢業六年)開了自己的洗車店,收入不錯。

男女方是在網上認識的,從認識到女方懷孕只有一年時間……女方懷孕期間,兩人結婚。2018年,兩人20歲(周歲)。

孩子出生後兩人在鄰縣的洗車店工作,孩子留在老家父母看管。兩人不時回家,每天沒事時會同父母視頻。

2020年,兩人領了結婚證。

半年前,第二個孩子誕生。女方留在家裡和公婆一起看孩子。

這期間有了矛盾。

公婆覺得女方不負責任。以前在外面工作就算了,現在在家裡什麼活都不做,整天跟同學出去聚會。

後來一兩個月後女方回到鄰縣和男方生活,但也有了不少矛盾。

終於在一周前離了婚。兩人分居。兩個孩子仍在老家由父母看管。

父母提出女方付出撫養費,但遭到拒絕。提出兩個孩子一方撫養一個,女方一個都不願意帶走。


男方是我大姨家的兒子,家裡有個姐姐,每月都會回家;有位快八十的爺爺,由四個子女輪流照顧;兩個孩子,大的是女兒,小的是兒子。

女方父母離異,家裡有個上初中的妹妹和一個上小學的弟弟(具體撫養權在哪方我不很清楚)。似乎覺得自己生了兩個孩子就很了不起在公婆家裡也該被捧著,那天我哥生日,她當著家裡十來口人的面沖我大姨吼出來的。


大姨家大概是覺得,男方才23,現在離了婚。以後肯定會再婚,到時新媳婦不要孩子也不太現實。但再要孩子算超生,付了超生的錢可能養孩子就沒那麼好了,所以需要女方的撫養費;或者,兩個孩子一方一個,男方再要孩子就不用付超生的費用。


大姨嫁得近,大姨夫還未退休。男方爺爺在別人家住時,她會帶著孩子到我姥姥家幫忙做飯收拾家務。

我家在城裡,能見到大姨一家都是逢年過節時,了解到的消息不是很多。

現在大姨來向我媽媽徵求意見,該怎麼辦呢?


去法院起訴女方支付撫養費。


感謝你的邀請。對於你所諮詢的問題,建議和女方協商解決為好,因為孩子撫養權及費用問題訴訟,後期的履行環節存在一定難度,同時也會影響探視權行使,若實在無法協商解決,在慎重考慮後可以嘗試訴訟。

以上就是胡森軒律師對該問題的解答,熟悉這些內容在你遇到類似的問題時就不會感到茫然無措,法律是我們最好的依靠。若你仍有法律問題或疑問,建議在主頁發起付費諮詢,由我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判決一般情況是一人一個孩子


別離婚。因為現在女孩離婚了,帶個女孩,比小姑娘好找。

男的除非特有錢,看這樣,也就是一個洗車店老闆。大錢沒有。小錢會讓他膨脹。不離婚還好。離了就徹底失敗了。掙到 ,高娶媳婦,更讓你大姨難受。這個還有交集,還能罵一罵。互相傷害一下。後面娶得,不搭理算好的。天天埋汰你瞧不起才更可怕。

如果以後洗車不掙錢了,那就更慘了,在老家,找個女的過二十三四沒有結婚的,還回去幹活的。跟這個差不多。你覺得是好還是壞?尤其是後面掙錢的能力也不會比二十多更多機會。

如果可以,哄一哄就湊合過日子吧。尤其是你大姨,趕緊附小坐低的把媳婦騙回來。別到時候更苦。至少這個有孩子。過去這個坎也估計就好了。

如果確實一切不可挽回。就勸你姨把孩子都留下吧。畢竟要走也是女孩給人家。還不如自己養著。至少知道姐弟有個照顧。

反正我老家這樣的,男的離婚了,除非兒媳婦回來的。沒有一個婆婆不後悔。當時為什麼不留兒媳的。因為後面的要不厲害,要不圖錢。要不父母還需拚命努力賺錢再娶。從成本核算來看,都不划算。

最好勸勸你弟弟,他有兩個錢,也有兩個娃。不好好過。分了。人家女孩照樣日子好過的。

到了不可挽回,女的非要走。聽我的。兩個孩子都留下。孩子在。你弟弟後面不結婚。也有奔頭。結婚了,在老家給父母錢,一個也是養兩個也是養,不差錢。沒錢,也就不會再婚了。兩個孩子在。女的也可能會回來的。

一切都是假設。不作數,作為外人,不做決定的勸,才好。


遇到蠻人了就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利益。


這個問題協議不成就得去法院進行訴訟離婚了。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女方不願意出撫養費,並且男方又要主張撫養費,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判決的數額一般根據國家統計局對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統計數據進行計算。


先社區協調,現在不是有有調解員嗎?調解多次失敗再上訴,保證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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