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凌晨3點07分,刷到你這個題,嗯~,也算緣分。
我屬於慣常凌晨1點前後入睡的那號,早上6點50起床,中午幾乎不午休然後到晚上又是凌晨一點左右……,感覺么,我感覺我TM可能沒多少年了!(這習慣必須得改)
除非必要,不然凌晨一點一定逼自己睡。這次的必要是打掃衛生,有點強迫症,收拾完有種滿足感,雖然時間滴滴答,但自我滿足感強烈應該也能很快入睡。
最差的就是遇到那種胡思亂想的夜晚,大腦高速運轉,恨不得差一丁點抓住人生真諦,大徹大悟。這種狀態下就是假性的越熬越精神,因為你不可能精神,是你「強迫」大腦在休息時間繼續工作。這個時候你代入一下老闆就更明了。所以熬完之後的疲憊感無法言喻,並且在非自然醒的痛苦時刻常常伴隨自我反省。
晚睡有風險,熬夜得謹慎,切記!
熬夜
熬夜傷身,所以我選擇通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