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魚虎牙的主頁推薦都已經變成了正能量的東西並且無法刷新 asmr也不能播了


沒啥看法,就是又一次的運動式執法罷了~

我知道這話很多人不願意聽,但我還是想說,運動式執法本身比所謂的軟色情危害更大~

我現在就讓你約談部門拿出一個詳細的,經過人大立法的法律法規來,到底什麼能播什麼不能播,退一步說,能拿出一個你自己指定的有明確紅線的規章制度來,你現在能拿出這個章程來我就服,否則我要問一句「你算干麻地!」

很多人說直播平台很混亂啊,好,怎麼才能不混亂呢,有禁區有明文分級就不混亂,條例經過立法部門認可,那個比方,我們的直播行業學的是日韓,韓國的正規平台要求就是不能歧視殘疾人,不能搞危害社會的言行,不能有性行為,不能露三點....都很清晰,誰違規已經舉報立刻查處,就這麼簡單。

我們的問題是,現在你約談的部門都拿不出一個具體的法律條文來約束行為,那麼一般的人包括從業者怎麼知道紅線在哪?然後不就只能靠猜?下一步不就是削足適履,最後就是這個產業日落西山?

很多人,包括不少網上的年輕人我看都支持這種運動式執法,朋友們,遊戲行業有這樣的遭遇才幾年啊?都忘了?!現在的直播行業就是當年的遊戲行業,現在之所以遊戲行業能夠正大光明的出現在大眾視野內,抨擊批評的聲音漸小,歸根結底是因為遊戲這一行開始掙錢了,成為了消費和就業的一輛馬車,正負部門應該做的是規範行業,而不是圈禁行業.....

很多人那軟色情說事兒,那麼我就有個問題,色情可以定義為「性愛,露點」可以定義為「18禁」「20禁」誰能告訴我,「軟色情」的定義是什麼?到底大腿露到哪算軟色情,軟色情應該禁止幾歲以下的孩子觀看?如果說熱褲和開襟T恤就屬於軟色情,那麼我覺得第一步應該是禁止那些服裝廠商生產這樣的衣服,避免部分人在大街上碰見這樣的姑娘把持不住衝上去。

影視審查分級制度,國外是由從業者和市民代表組成的民間機構負責的,正負的責任是確保其落實,而且出現審查協會禁止的內容不一定代表違法,違規最多是整改,下架作品,罰款,但無權封殺從業者,這就是涉嫌就業阻礙了,除非從業者的行為確實存在違法行為,那就該警方管了。而不是隔三差五的玩一次「狼來了」的遊戲,正負是沒有,也不該有這樣的許可權的,機動審查的本質是「人治」而非「法治」.......

我對這種事的看法就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相關企業按理說可以去起訴約談的部門,但現實中不可能發生,一個行政部門自己都不守規矩,拿不出明確明晰的條文,你卻指望讓女生穿條長褲就讓人人做柳下惠,未免太不實際,這是不是也有點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意味在裡面呢?


是該改一改了。

遇到過一個主播,鼓勵粉絲刷榜一,然後彈幕問刷榜一可以幹嘛。

她說把嘛字去掉。


直播平台整改無疑是好事,但是主播魚龍混雜,以後會不會再出現違規情況也還不好說...

因為鬥魚虎牙已經不止一次因為主播的違規內容吃虧了(南上加南.jpg)

鬥魚:

2017年7月:因「提供的互聯網文化產品含有禁止內容內容,未立即停止提供,並向文化部門報告」被行政處罰;

2018年4月:因「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提供載有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內容的文化產品」、「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提供載有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內容的文化產品」被行政處罰;

2019年1月:因「違反《網路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和《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款相關規定」被行政處罰。

虎牙:

2018年12月:因「主播"莉哥"在網路表演中哼唱國歌,舉止不莊重行為,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提供含有《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禁止內容的互聯網文化產品,或者提供未經文化部批准進口的互聯網文化產品。」被行政處罰;

2020年4月:因「提供載有宣揚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內容的互聯網文化產品」被行政處罰。

附鬥魚、虎牙均違反的《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16條內容:

不管以後直播平台會不會又有違規內容出現在監管角落裡,至少整改之後應該又能太平一段時間了~~


太難受了,

再這麼改下去,都是男主播了。

比如一款端游,排名前三都是玩的好的男主播,看一局下來給我累夠嗆,這麼精彩。但是看久了,索然無味。這時候我突然看到排在後面露臉的女主播,賣萌,娃娃音,遊戲里各種爬,各種倒。一切都那麼行雲流水,毫無違和感,就這樣我還看來30分鐘。什麼技術都沒學到,就是人好看,聲音好聽。讓我放棄了學技術的想法。

要是這樣的女主播也被整改了,我真的渾身難受啊。雖然我知道,我是來學技術的。但是學技術頭疼啊,只要這些賣萌主播看著頭不痛啊。

所以說,女主播們,你們提升點技術,別被整改了


猜我喜歡里播放的是鬥魚dang建和抗疫日記,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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