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的解釋略有不同,大致意思如果你離境超過1年或者不到1年而被認定沒有長期定居美國的意願也可能會被註銷,但移民局比較講究,後面有補充,如果你離境不到1年,但是你和美國有一些紐帶比如你在美國有資產,有企業經營、者有工作、有家庭,能證明你和美國有很強的關聯也可以視為你有意願長居在美國的,或者在國內就醫(比較常用)、照顧老人、疫情情況特殊,封城、隔離,航司取消多個航班無法定期返美,都是正當理由,但需要準備好證明。
所以沒有明確法案要求你離境不能超過180天,但是被認定為無定居美國意向者在入關時就要看CBP的自由裁量權,移民官員雖然是自由裁量權,但決定不能是武斷的毫無理由的,合理解釋一般情況下不會有問題,如沒收你的綠卡可以到移民法庭上訴,關於登陸問題的案子還是比較簡單。個人建議不需要太過擔心,當下疫情嚴重這個理由比較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