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就可以用觸底反彈策略,跟你家裡人攤牌——其實我是gay,選這個女孩本來是要掩人耳目的,現在既然你們不同意,我還是出櫃吧。

那麼這個女孩在他們眼中馬上閃耀金光。


換個角度想想,如果你和你的家裡翻臉,不要家裡的錢和資源,這個女孩願意和你在一起嗎?

我覺得做選擇的話最好是能做兩個方案,一個最優的,一個保底的。

如果你非要和女孩在一起,最壞的結果就是和家裡翻臉,那麼之後失去了家裡的經濟支持和資源的幫助,那個女孩還願意和你在一起嗎?那樣的生活你能否接受?

最優的就是,家裡能接受她,你也不會失去家裡的經濟支持和資源幫助。那麼你要搞清楚:家裡是一定要你找一個門當戶對的,還是說這個女孩身上別的特質家裡人接受不了。家裡人的抗拒程度有多深,如果創造這個女生和家裡人多次接觸的話,能否能緩和雙方的關係。

事情的關鍵其實是在於你對你的家庭的依賴程度,如果你對你的家裡不依賴的話估計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吧。那麼,如果失去了家裡的經濟支持和資源幫助的情況下,你願意和這個女孩在一起嗎?


家裡不同意還是算了吧,沒有祝福的婚姻是不快樂的。就算你們結婚了,你爸爸媽媽對她很不好,她也不會很快樂。


說說我和我老婆的姐弟戀吧。

先說說我家庭,不算是小說裡面說的那種富二代,只能算中產階級偏上,談不上富二代。

我是潮汕人,在家裡排行老大,家裡一直希望我娶個家鄉人,潮汕妹子大部分美、賢惠,最重要的是文化認同,還有我的身體體弱,父母一直希望能找個可以照顧我的人。

現在我給家裡帶了個壞榜樣,弟弟的老婆還是江西的,同樣弟媳也比他大一歲,其中更有誇張者堂妹嫁了一個小他5歲的潮汕男人,也許這就是榜樣的力量吧。

老婆大我三歲,廣東其他城市,認識時她已經在創業。我一直都不想找一個保姆給自己,我想找一個有趣的靈魂夥伴。

說說我是怎麼打贏這一場攻堅戰,首先解決一個問題,就是你真的想娶她嗎,她願意嫁給你嗎?還有要告訴女朋友需要怎麼配合你。

1.攘外必先安內

統一戰線,統一你能統一的戰線。首先我先搞定老婆的思想工作,告訴她我想結婚,在一起時我並沒有直接告訴她「我喜歡她」,我當時想追她的時候就問「你知道馬伊琍和文章嗎,我很羨慕他們」(12年時,馬伊琍和文章一直都很好,沒想到文章竟然做出如此混賬之事)。結果我老婆回復:「知道啊,我也很羨慕他們兩個。」然後過幾天我們就乾柴烈火的表達感情,去KTV唱歌,還帶著一群朋友去山上吃豬肚雞,然後晚上就一起數星星。。。。

我很認真的告訴她,在潮汕的風俗觀念裡面30歲嫁人有點不太好,我強烈的感受到來自身邊親戚老一輩的告誡。所以我想要29虛歲的她一定要在結婚的最後一天,挑了個12月31日結婚。

還有我和她真正確定關係到結婚不到7個月,屬於衝動型結婚。

二,攻心為上,佔領對方心智。


別了吧,你不累那個女孩會很累。何苦呢。


我覺得你既然都問出這樣的問題,答案里大趨向也很明顯了,作為一個成年人能有獨立人格的思考能力真的非常重要,否則結果可想而知了。


第一,想一想是真心喜歡么。第二想想你有本事不靠自己父母,過上自己可以接受的生活么。第三,想想女孩子一家人會怎麼選。其實第二最重要,只要自己有實力,你做什麼事都會讓人信服。


首先,你離開家裡能不能自己生存,其次,那個女孩子喜歡你是因為你還是因為你的家庭條件。如果你自己本身能力還行能離家生存,那個女孩子也喜歡你,那你可以選擇跟那個女孩在一起,就算父母反對最後也會同意的,畢竟拗不過孩子。

但是如果你離開家無法生活,那就放過那個妹子吧,聽從家裡的安排。如果那個妹子喜歡你的家庭條件,那她也不值得你為她和父母鬧掰。


家裡普通還好,我覺得你倆三觀上合得來,可以在一個圈子裡處,格局大小差不多,比較重要,在一起這個事是你們兩個人的不是你家裡的事,關鍵在你們兩個人,如果這些有太大分歧,家裡同不同意都白搭


你都來問了,自己心裡怎麼想的沒數嗎

不夠愛就是不夠愛,還來這裡找認同,真的也有夠撈的謝謝


馬上想到那個,給你兩百萬離開我兒子!哈哈哈


一般來說,如果這個女孩子自身品質值得你和家庭決裂,那麼男方家長一般都會同意。但如果女孩不僅窮,其它各項也平平無奇,分吧。好好和父母談談:一切聽從父母的意見,但不接受父母沒有了解全面就武斷做出的意見。要求先給個了解女孩的機會,再做結論


能問出這個問題就說明了題主還不夠強大,即使家裡勉強同意了,以後日子也不會好過的,對題主最有利的選擇是先拖著,拖著拖著就看清了自己的內心,看清了女方的真心,當然,這樣對女方不公平。

最關鍵還是題主自身要強大起來!


不能。

那個女孩愛你嗎?


我只想問問結果咋樣了


你應該問問你的父母,不同意是因為她的家庭原因還是其他什麼原因,如果是家庭原因,我覺得還是可以在一起的


: 這是五百萬,馬上離開我兒子


假如沒有父母的幫助你還願意跟她在一起,她也不圖你什麼那就在一起吧


能,十八歲是完全民事責任人,可以自由做主婚姻,只要你不依靠家裡人,你可以自由行使法律賦予你的權利。


從中國古代就有門當戶對的概念,兩人如果三觀能合,可以考慮一下說服父母,不然差距過大,思想不一,又得不到父母的祝福,勉強在一起對兩人都是傷害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