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朱曉娟一歲的幼子被保姆何小平偷走,家人苦尋未果。3年後,經河南省高院鑒定,一被拐兒童「盼盼」與朱曉娟夫婦「具有生物學親子關係」。但2017年,保姆何小平突然出現,稱受一檔尋親節目感召,欲將孩子劉金心送回。經鑒定,朱曉娟與劉金心「符合雙親遺傳關係」,而撫養了二十多年的盼盼和她並無親權關係。她一怒之下將河南省高院告上法庭,索賠295萬元。

在朱曉娟看來,何小平並非受到感召,「她在甩包袱,她把兒子養廢了,再給我。」朱曉娟告訴紅星新聞,如果孩子沒有被拐,孩子和她都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她或許也不會離婚。對於是否追究其刑事責任,朱曉娟稱,孩子不願意,「畢竟是他的養母,就這麼著吧」。而保姆何小平表示,她曾給朱曉娟道歉,「她要追究我的刑事責任就追究,不追究也就算了。畢竟我們兩個人一個兒子,就當走親戚吧」。

現在,當劉金心酗酒或者找工作遇到難處時,何小平會給朱曉娟打電話。

相關問題如何評價江蘇一保姆撫養女童三年生母卻失聯,律師:認定遺棄將負刑責?


來,讓我們一起捋捋思路,

保姆偷走男嬰=拐賣兒童,

ok,自己想養就養吧還不好好養,

孩子早早輟了學,酗酒,沒有工作。

眼看著要養廢了就美名其曰把孩子還給生母,

反正兒子已經和自己有感情了唄。

最後再跟人家生母道歉,輕飄飄說一句:「她要追究我的刑事責任就追究,不追究也就算了。畢竟我們兩個人一個兒子,就當走親戚吧」。

嚯,黑臉白臉保姆一個人唱完了,留下大家在台下目瞪口呆。

她這一偷,讓一個無辜的母親為非自己親生的孩子掏心掏肺二十七年,讓一個無辜的孩子從嬰孩時期就失去了屬於他的知識和人生。

現在想用親情掩蓋罪行?可恥極了。

麻煩莫談道德了,請將其繩之以法。


一個可以說挑戰所有人道德人倫底線的典型案例

每個人都對她恨的牙痒痒,但是卻又無可奈何,這種無奈感是讓人非常痛苦的。

這個保姆,她可以說是玩透了目前的社會規則,她知道現在的中國社會,還是對養子和親子有介懷,有區別,所以她知道僱主是不可能放下親生孩子不管的,即使他荒廢了。

她知道她的那個「兒子」,性格敏感,有些懦弱,最重要的是心裡還是善良的,即使她懟他不好,即使經常和前夫毆打他,他還是無法把她送到牢里

她知道法律上已經過去公訴期了,她一定是提前問過了解的人,這樣的人怎麼會心甘情願接受法律制裁呢。

她用最險惡的內心玩透了道德和法律,然後裝作聖人的樣子,說著,我只是希望這個兒子好啊,我坐牢沒關係啊,他過的好就行了。

我只能說她放屁,要是真的為他好,她生了女兒後就該還回孩子了,她一直都是最自私的人,包括後來說的我坐牢無所謂也是,她只是想以這種方式道德上好過而已,這個事件裡面所有人都是受害者,只有她,獲取最大的利益。

這個事件的發生,想要完成對她的懲罰幾乎是無解的,她完全是鑽了血脈親情,法律,人的仁愛之間的空子,僱主對親子有難以割捨,「兒子」對她有仁愛,每個人都對情感有牽絆,只有她沒有,所以她無恥的可怕,有情感的人面對這樣的惡魔,他們開始就已經輸了。

如果真的要達到制裁她的地步,也不是毫無辦法,那就得完成社會層面的血緣情親觀念的轉變,法律層面的政策完善,或者個人層面的情感的割捨。

社會轉變,不再覺得親子比養子親,不會覺得養別人的孩子是痛苦。只要一起扶養過的都視如己出 ,沒生活過的當成陌生人。

法律完善,只要你做過壞事,必然會懲罰,公訴期無限延長

捨棄情感,比如僱主,比如親子,可以拋棄一切憐憫,化為復仇的利刃。

她這樣的人,才會真的受到制裁。

但也許這樣,代價太大


如果不將何小平繩之以法,這不是道德的進步,而是法律的淪陷。


現在對朱女士最好的結果或說傷害最低就是:

1、何小平接受法律的制裁。

2、XX賠償到位。

3、本質上劉金心也是受害者,但現實是,他的出現,已經對她的親生父母造成了二次傷害。所以,別想著啃親生父母的老,過好自己的。


這是微博里的一句評論。

我覺得非常貼切。

再補充一點,百度輸入「重慶保姆偷孩子後續」第三條18年的新聞,詳細報道了,各位請看清楚,親媽接受記者採訪說了,初中輟學,流連網吧,失業,失戀,頹廢,酗酒。親媽帶他看醫生照顧了他一段時間,很無奈。回南充後,給親外婆打電話,詢問親媽財產狀況,叫在重慶給他找份工作。

這個保姆,真是生活在了好時代。。

呵呵


其實有個奇怪的細節,就是她應聘保姆的身份證。這個何小萍是如何取得別外一個被拐女孩的身份證,而且是利用這張身份證去拐一個小孩。何與拐賣女孩的人販子是什麼關係?,或身份證是無意得到的?。如果人販子給何小平的,最起碼在這起拐小孩案之前,她是認識人販子這類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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